第64章 157(2 / 2)

  其中一座印刷厂,就在樊璇当郡守的郡里。

  樊璇以前是野人部落族长的儿子,因为偷农具才到了纪国。

  当时他的聪明已经展现,之后还负责过一段时间的造纸厂,再之后去国子监读书。

  现在成为郡守。

  算起来,纪国的郡守什么出身的都有,平民,贵族,野人部落的人,更别说郑锡还是郑国人,缪成志等人还是庆国人。

  各国国君都在喊着广纳人才,但真正能做到的,也就纪国。

  现在各国百姓都知道,如果想要出头,又或者有其他想法,去纪国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各地活不下去的百姓,竟然都在偷偷往纪国方向走。

  只要到纪国边城,问清楚来由来,都能安排到城池里,虽然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奋斗,但合理的税收以及更好的机会,每天都吸引人过来。

  其中一个叫和的猎户便是这么想的。

  他之前住在郑国跟卢国交界的地方,自然是周朝人,平时打猎为生,孤身一人。

  平时倒也没什么事,只是这次卢国占郑国打纪国,带着的百万大军赶走附近所有野兽,连他这种打猎高手都饿肚子。

  等听了打仗的经过,又知道纪国在招揽人才,而且不论身份,和干脆出发,卖掉自己仅有的几块兽皮,从郑国走到纪国的锡城。

  而锡城守关的兵士对这种情况已经很熟练,登记了和的本事,又问他是想继续打猎,还是想种田,南边一些城池人少,需要人手。

  和摇头:“我想去都城。”

  兵士笑:“都城人太多了。”

  说完之后又道:“但工作机会也多,你可以去都城附近的屠宰场,那里需要杀猪宰羊的。”

  纪国的养殖行业从养牛开始,已经稳固占领各国牛的市场。

  之后养猪,养羊,养鸡,还有专门的鸡蛋贩子。

  都城打猎是养活不了自己的,人太多,猎物早就跑到更远的深山老林,可屠宰场合适啊。

  都城那么多人,城里那么多酒楼饭馆跟人家,每天需要大量的肉。

  和牢牢记住这些话,他确实会宰杀牲畜,还能完整剥下兽皮,那就去屠宰场。

  周围有人羡慕地看着和。

  有门手艺真好,他们就不知道要什么,只是跟着马车一路往南边走,填充那些人口较少的城池。

  好在那里的设施很齐全,只要过去好好种田就行。

  去了之后,还有人教他们先进的种田本事,种田也是门手艺啊。

  和,花了几天时间,有时候蹭了牛车马车,有时候步行,穿的草鞋破了那就光脚。

  这么平坦的道路光脚也没事。

  他终于到了纪国都城,这里跟听说的一样,靠着他的手艺确实在屠宰场找到一份活计,平日里干活,休息的时候就去都城逛街。

  他从未见过如此繁华的城池。

  便是郑国都城,卢国都城都比不过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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