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要结婚了1(1 / 2)

  不怪他。

  听说碰毒的人多少精神有点毛病。

  许川估计是看出他的担忧,笑着朝他说:“陆竭并不吸毒,这点你可以放心。”

  许川说完,还顺便给容初递了一份合约,让他回去慢慢看。

  打工结束后回到宿舍,两个舍友已经各自拉上床帘过各自的夜生活,容初再度翻开这份合约。

  上次许川连让他把合约退回去的机会都没给,就匆匆戴上口罩离开了,看起来很怕被人发现。

  容初之前并没有起过答应的念头。

  他还年轻,刚过法定结婚年龄,如今同性结婚已经合法,但没谈过恋爱的容初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到底是男是女。

  按照许川的说法,他和陆竭是假结婚,但容初一直认为婚姻很神圣,以后就算过了合约期离婚了,也会留下记录。

  而现在。

  容初翻开这份合约。

  上次他只匆匆看了几眼,光注意到合约上提及的:甲方会支付给乙方一千万作为报酬。

  一千万,是容初这个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大数目。

  那一点离婚记录算得上什么?

  容初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但在金钱面前,原则算得上什么?

  又不是让他去杀人放火。

  只不过是和陆竭领一张结婚证,然后搬进陆竭家中,和陆竭同居,和陆竭参加一档全网直播的综艺。

  这比杀人放火容易多了。

  应该。

  容初往下翻。

  在同居期间,他需要和陆竭培养感情,包括且只限于了解双方喜好、适应双方亲密行为、拥抱、点到即止的亲吻……

  后面那几点,对于连牵手还没有过的容初来说,简直是……出卖肉、体。

  容初耳根有些发烫,接着往下看——

  如果哪一方有违背以上的出格举动,皆视为违约。

  这点应该不用担心。

  容初不舍得那一千万,也不可能对陆竭那种“脾气很差”的大明星动心,即使陆竭拥有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和身材。

  而陆竭。

  像陆竭这样的人,见惯了娱乐圈的光鲜亮丽,应该不会看上他这种什么都没有的大学生。

  合约最后一条:在履行合约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在公众平台露面。

  这和卖身没什么区别。

  还是有的。

  给的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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