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尾声186(1 / 2)
唔……小熊没生太久的气,它想,要是碰到兔子,就把它留下来吧,那不是兔子的错,兔子只是太喜欢它的家了,它们可以一起生活的。
它想和兔子成为好朋友,那样,兔子就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来聊个五毛钱的天。
这个故事的诞生过程中有过许多小插曲,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1,在构思这个故事时,我脑海里第一个出现的名字,就是林朗。林朗成为我的白月光很久很久,反而起另一个名字花了点时间,后来觉得,哎,不如直接叫“唯一”,简单粗暴,这么一来文名也一起定了,跟着定了女主的名字“晴”,“晴朗”嘛,为啥要姓攸?纯粹是想取一个不常见的姓,比较不容易和别人撞。
·
2,这篇文在放预收时,一句话简介是:我喜欢晒太阳,更喜欢谈恋爱。
现在可以理解了吧?但我估计不会有人记得了。
·
3,我有在评论里看到很多妹子纠结文案里的非常规1V1,其实是这样的,整个文的过程中,一直都是非常规1V1,一个身体两个灵魂,女主明确地只喜欢其中一个,这肯定不常规啊。然后我写了结局HE,现在也不允许N那个P,结局就不可能是1V2呀。
·
4,这个故事有非自然元素,在选择标签时,我暗戳戳地选了一个“情有独钟”,然后故意没有选择“灵魂转换”。“灵魂转换”这个标签太太太剧透了,“情有独钟”也剧透,不过好像没人注意这个。
·
5、葫芦为什么叫葫芦,因为葫芦娃一直在找爷爷(汗)。
·
6、封面那个并蒂莲,之前在作话说过,这个图还是我花钱买的,手绘水彩,哎呀太合适了,太好看了,我太喜欢了!但是在我点破之前,好像也是无人注意(哭)。
——
花絮结束,聊聊这个故事,我自己真的非常非常喜欢,投入的程度超乎想象。我甚至不在乎它的数据,连着有六七个礼拜吧,都没去申请榜单,就是一个无榜的状态,没有曝光,但我依旧日更,真正地享受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