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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珠为证。”李妃拿着金珠说道。
说来她也是倒霉,当年明明说好了,谁生儿子谁就做皇后的。
儿子是生了,结果被人给换了。
自己也差点死在了宫里,要不是秦凤忠心耿耿,还照顾了她这么些年,恐怕她早就成为枯骨了。
原身年轻,是不可能知道什么金珠的,原身不知道,但庞昱知道啊。
想当年包青天的电视剧,可是火遍大江南北。
就是那主题曲,都是耳熟能详的。
哪怕不会唱,也会哼上两句。
原本揭发这事的应该是包拯,怎么算,也不该是落到他的头上来。
这,来都来了,他也不好推拒。
“那要不,先让娘娘住我那去?”庞昱想着这边的环境,实在不适合让李妃养病。
秦凤自然是不会拒绝的,要知道这边善济堂虽说比起外头好的不止一星半点。
但这里人多眼杂,他们家娘娘万金之躯,怎么能住在这里。
当初在老家也是委屈了娘娘了,现在庞昱提出来,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也没多少行李,庞昱让人套了马车过来,小心的扶着李妃上了马车,前往他的住所。
走的自然不是前门,因为前面连着学堂,绝对算不上清静。
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庞昱找到了几个能教书的夫子。
总算是将阿泽解救出来,不需要天天对着那群小孩子了。
顺便工匠们也按照庞昱的方法,做出了活字印刷。
就最简单的方法,利用黏土,他倒不是想扬名立万或者干啥。
主要是为了省点钱,谁让现在的书实在是太贵了。
动不动就要几两银子,那还只是买最基础的书籍,更高深的,一般人家没有不说。
想买那也是买不到的,基本上那些好的书籍,都会成为传家宝,时代相传的。
这也是为什么,富人越富,穷人越穷。
有时候,高位者那都是千百年来的底蕴。
就算是唐朝的皇家,不也照样被那些士族瞧不上。
而庞昱的黏土印刷,很有可能会打破一些规矩。
目前来说,他还没有这种想法,最多也就是,想省钱。
建完了桃源村的房子,剩余的青砖倒是被拉去比较远的地方售卖。
听说十分的受欢迎,因为他们的青砖质量上乘,也没有以次充好的行为。
这样村子里的钱财总算是有些结余,不像之前那般的紧巴巴的过日子。
到了年底的时候,庞昱终于能给底下的人发薪水了。 做纨绔容易,但要养活几千人,真的是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