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浮出水面216(2 / 2)

根据这里面的购房合同,除了原始资金¥500,000港币之外,第二次那是因为自己的事情,刘美玲给别人送礼了,第三次事情居然就是办事儿了。

孙小果有证据也不敢拿出来了,因为那位最大的领导,现在高高在上,自己如果敢出头的话,等待自己的一定是不幸的遭遇,和悲惨的人生。

孙小果吸了一口冷气,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太大,怪不得这些人利用混乱,利用检察院搬家的时候,甚至内外勾结,从签字表上可以确认,刘美玲找到吴松山,再加上公安局领导吴杰,三个人一起签字,将这个档案领出来。

最后就给刘美玲保存,看样子就是这么回事儿,第二件事情肯定不能够再出来了,因为冯绍娟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要么从自己的事情出发,要么选择第三件事情,这就是为什么刘美玲的儿子楚风,能够进入检察院工作,这里面存在着严重的利益交换原则。

孙小果害怕了,哪怕现在想报复也不敢了,再看看当时案卷上的人,两个女孩子已经有了,郑恺,李涛,赵亮,吴勇,毛奇,还差一个人,不对呀。

孙小果觉得这里面肯定还有秘密,因为这份答案上说的是七个人,可自己明明记得是八个人,剩下的这个人是谁?

拿着这份档案孙小果开始研究,终于发现,这份档案上好像被撕了一页。

果然看到最边缘少了一页,这一页写了什么?为什么会丢失,不过在那个年代,使用的笔,因为是钢笔,所以比较用力,下面这张纸上有痕迹,必须找一个专业的高手,才能够还原出丢失的这一页,这件事情必须小心。

自己的仇人,看样子又多了几个,因为这上面都有身份证号,而且有家庭住址,虽然少了一个人,但这个人一定非常关键。

连郑恺都出现了,那会还有什么人?难道郑恺来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这件事情不好说。

不过孙小果记得曾经说过,当时有一个香港来的商人投资,好像和一个女孩子发生了不清不楚的关系,最后还是刘美玲解决的问题。

那么问题就应该出现在这里,为什么要回避这个人的名字,当年那个人自己记得不太清楚了,因为自己也是第一次认识,所以可以肯定,这个人应该是大陆人,应该是郑恺认识的人。

孙小果决定暂时放弃报仇,必须停止行动,因为得到的真相已经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现在的问题不是能不能报仇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着的问题。

所以第二天孙小果就辞职了,因为是通过中介去的,所以孙小果并没有使用自己的名字,因为钱的面子,所以孙小果当时的名字叫李德胜,大家对这个名字都比较奇怪,不过中介大家都熟悉,给钱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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