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2)
他本意是让三郎自己伸手接勺子,没想到那家伙动也不动,凑了上来毫不客气直接就着乔溪的手将木勺里的冰一口吞下,眼睛野狼似的盯着乔溪。
乔溪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连忙收回勺子低声抱怨:“你干嘛!?”
大庭广众之下,这人怎么不分场合就……
沈夷光知道他脸皮薄,故作无辜的的回道:“我以为你把勺子伸过来是要喂我。”
喂你大爷!
乔溪明知他说瞎话,又不好在外面生气,暗暗瞪了一眼悻悻收回勺子,低头恶狠狠继续吃冰,一点不介意三郎才咬过他的勺子。
当然三郎也没介意他就是了。
二人不知不觉间习惯了这样的相处。反正床也上了,抱在一起亲都不知道亲了几百回,区区共用一个勺子算什么?
两人分吃甜品,在外面待到日暮西山才往回赶。
和秦大叔汇合的时候,他早已在那等候多时,老远看着人家夫夫俩说说笑笑一起走来,知道这是又和好了。
虽然他确实很想看三郎被挠花脸的狼狈样,但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姻”。两口子床头吵架床尾和,他这外人哪有掺和的余地。
这次乔溪进城没买什么东西,看路边有人卖玩具,顺手给岑儿带了个泥哨子。手艺人特意做成小鸭子的形状,只要嘴巴对着鸭子的扁嘴轻轻吹一下,立刻就有清亮悠长的哨音出来,一都不会刺耳。
“岑儿肯定喜欢!”乔溪兴致勃勃把泥哨小心放进怀里,满心期待。
沈夷光却说:“只要是你送的,岑儿都喜欢。”
这话乔溪爱听,不由夸他:“你什么时候这么会说话了?”
“爱听,多说。”
两人共骑一匹马回家,秦大叔实在受不了这俩人腻腻歪歪的德性,驾着牛车早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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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熬的三伏天终于结束,天气开始转凉,秋季到了。和许多诗人认为秋天“悲壮萧条”不同,乔溪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天。
他喜欢一澄如洗的蓝天,喜欢凉爽清凉的秋风,喜欢满地金灿灿的落叶,还喜欢坐在院子里仰头看排着长队南飞的大雁。
更重要的是,在农人心里,秋天还代表着丰收。一年之中,也唯有秋季才配得上“收获”这个词。
乔溪地里的小麦长得不错,再有个把月就可以收割。他每天都要去地里,站在田垄边向下眺望,感受凉风袭来的凉爽,看远方一眼望不到头的金色麦浪翻滚,胸中无限期盼。
也许就算他读了很多书,跑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心里真正惦记的还是这满地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