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9章 没有人性的法律就是有罪的!1157(2 / 2)
在程思伊和冯晓燕兜售假冒的格列汀期间。
汉城生物药业,作为格列汀在东亚的总代理,而遭受了巨额损失。
我方要求法庭宣判,被告人程思伊和冯晓燕,赔偿汉城生物损失1000万美金。
并依法查封被告方从阿三国进购的格列汀假药。
程思伊并没有请律师,是由法庭提供的公益律师为其辩护——
法官先生,我的当事人从阿三国进购药物,不是实质性的假药,而是廉价的仿制药。
并且,没有从此中谋取任何利益。
格列汀专利药,在泡菜国销售价格极其昂贵,普通的患者根本使用不起。
程思伊和冯晓燕也罹患此病。
她们无法一直支付巨额的买药费用。
所以才从阿三国进购廉价的仿制药。
这种仿制药不是假药,不构成贩卖假药罪。
所以原告提出的巨额赔偿和贩卖假药的罪名,不应该成立。
从某种方面讲,她们的行为,让一部分患有此病者而得到延续生命。
特别是,当事人并没有从中牟利,故不构成销售获利的罪名。
请法庭酌量进行量刑,判我当事人免于刑事起诉,并以无罪释放。
汉城生物药业辩护律师即刻起身辩护——
根据泡菜国专利法及药品管理规定。
凡是仿制药都被列为假冒伪劣药品,更不允许进购和销售。
泡菜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这种药物就是假药。
被告从阿三国进口这种廉价的仿制药,不仅违反了泡菜国的专利法和药品管理法。
更是对于专利持有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所以,撇开所谓的感性,站在公正的立场,应该以销售假药的罪名,裁判被告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否则,长此以往,持有专利销售方的利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
……
法庭现场是公开且允许直播。
因此,法庭上的激烈辩论,迅速传遍了整个网络。
网友纷纷表示自己的意见——
程思伊和冯晓燕所销售的药物是出于人道和同情,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泡菜国一直没有使用强制专利法。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他们的行为的确触犯了刑律。
汉城生物药业的辩论和起诉无可厚非……
网友的议论极其热烈。
更多的善良网友,将同情支持的天平向程思伊和冯晓燕倾斜。
法官宣布进入双方最后陈述的环节。
原告方汉城生物药业,坚持程思伊和冯晓燕之举违反了泡菜国的法律,当被判定为贩卖假药罪。
被告方程思伊的辩护律师,始终强调被告兜售的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假药,而是一种仿制药,且没有牟利,所做行为是人道救助。
双方陈述完毕,法庭将作出最后判决。
在法官即将宣布判决结果之时,罗宾举手道:“法官先生,请允许我就此案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法庭内顿时鸦雀无声。
被告席上的程思伊看到罗宾几人来到现场,更是意外和窘迫。
“这位先生,请保持法庭审判的严肃性,旁听席没有资格发言……”
罗宾不闻不问,直接起身陈述,“法官先生,诸位媒体记者,如果法律只是冰冷的执行法律条款,而没有人性,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有罪的!”
此话一出一片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