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引信(1 / 2)

  这代表他可以回到公司,继续主持工作弹压董事,也代表他可以继续出现在灯红酒绿的欢场上,和各式各样的人不期而遇------后者只对了一半,因为为了避免麻烦,他一出席那些酒会,都会拉上沈乔一起。

  他的胃到底是不行了,但各式各样的劝酒邀请却不是一句“身体不好”就可以一例推却的。但沈乔厌酒之名在外,又有足够的资本耍大牌,有他当挡箭牌很多事都会容易不过。

  副作用就是本就传播在外的交往之名愈发实锤,沈期对此也懒得理会,对沈乔说你一回北京绝对就散了。

  胃病同样不宜纵欲,或者说他们祖传的病美人身子压根就不是纵欲的料,由此看来沈乔这个挡箭牌不仅能解燃眉之急,还附带长期效果。

  九月二十八号,沈期在下班后留下程望,跟他说了去美国扫墓的事。

  “往年不都是年底去吗?”程望问。他们扫墓的日期极其不固定,但大致锢定在十一月到次年二月。他们的父亲都死在冬天,而无论是香港还是麻省(2)那天都没有下雪。

  “我想见见他们。”沈期说,伸手揉了揉程望的头,“冬天我们可以再去一次。”

  程望静了静,回答说好。

  出了办公室两个人就分道扬镳,沈期回了沈宅,程望则回了他在旺角区的房子。

  这套房子大概一千呎(1),在香港已经算罕见的豪宅,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了数额极为庞大的现金遗产,自己随意买了套房子沈期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但沈期不知道这里住的其实是两个人。

  “回来了,Vinson?”

  男人系着围裙站在炉台边,手里还握着一把菜刀。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出头,非常斯文,英俊却不是那种锋锐得咄咄逼人的类型。程望将外套挂在门边,低笑着说:“不是告诉你你自己先吃吗?”

  “我先吃了点打底的。”周卓然说,转过身继续切肉,“药帮你热好了,你先喝,七点整开饭。”

  周卓然是他父亲的学生,比他大八岁,现在在转移到香港的研究所里工作。

  父亲生前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学生,外出时经常把自己托付给他照顾,由于一毕业就进了研究所,后来到香港也没有激起沈期的怀疑。

  程望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周卓然的时候,他刚考上硕士,父亲看中他破格亲自担任导师,放假时又因为周卓然中国美国都没有亲人,就让他到家里住。他那时还有些自闭,即便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三个月,跟他也没说过几句话。直到十六岁那个夏天,他的人生自此天翻地覆,而周卓然正好在那个时候彻底插入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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