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10(2 / 2)

  艾尔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马车有地方帮我放十只兔子吗,我想拿去卖了。”

  “哦!小家伙,我还以为你是想见识一下城里的热闹。我可以帮你卖掉,不会抽取佣金的。”

  “也是想顺便去城里见识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乐意,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有一个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尔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约好的那一日,天还没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现在是几时几刻。

  锅里煮着早餐,艾尔菲斯去给十只兔子放血脱皮。

  之前刚做这种事的时候他还扭扭捏捏,极度不适,如今已经能干净利落地做这种血腥的活儿了,他想改善生存条件,就不能矫情。

  油灯的昏黄光线下,小少年满手血腥、面无表情的样子有种冰冷的美感。

  艾尔菲斯打算在城里做熟食卖,应该可以卖出活兔三倍的价格,他总不能到了城里再费时间杀兔子,只能提前准备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这天还有几分寒意,肉不会这么快变质的,至于皮毛,他得留着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吗。

  等林中的鸟儿开始叽叽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尔菲斯拎着大篮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尔正在喂马,听见问早的声音,回头面露惊讶,多打量了两眼来者的面容才说话:“艾尔?亲爱的,你对你的头发做了什么!”

  艾尔菲斯穿着一身灰色麻布衣裤,系着黑色腰带,裤腿塞进棕色长靴里面,分明是常见又没有丝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面容精致,长手长脚,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气沉沉的颜色衬得特别精神。

  这一套穿在别人身上显露的是贫穷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简洁朴素,如果艾尔菲斯的头发还是原来的银色,那还会添几分贵气。

  今天的艾尔黑色长发高束,让威尔很是不解,原来的颜色多好看呐。

  艾尔菲斯装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们总说我像贵族家的孩子,我那头发太显眼了,万一城里的人都围着我看怎么办,很耽误时间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实是担心遇到想杀他的那个女人,要不是没办法,他想连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尔一听,也是这个理,他以为小家伙脸皮薄不想太惹眼,就这么轻易地被忽悠过去了。

  至于怎么染成黑色的,威尔也不好奇,因为这是镇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里有种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长周期呈现出不同颜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黄色的,盛期之后逐渐转变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后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给头发上色,叶子熬水则可褪色,镇上的妇人偶尔会图新鲜换个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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