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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昼亮的灯光却将他冷白手背上的一颗痣照得清清楚楚。

夜浓怔在原地,直到男人推开玻璃门走出去,她眼睫才倏地一颤。

*

夜色浓重,花树被地埋灯映照得枝叶分明。

夜浓怀揣着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回了家。

京市,这个她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留给她的回忆,算不上特别美好。

不仅与她那破碎的家庭有关,还有她在大学时谈的那场恋爱。

所以她才会走得决绝,甚至想着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

可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一切都会被时间磨平棱角。

所以在接到总公司指派,让她回京市担任分公司创意总监时,她才会爽快答应。

而就在刚刚,在她没有踏出这个小区的时候,她还自信的以为,就算遇见他,遇见那个曾给她绚烂却也给过他伤痛的男人时,她真的可以做到无波无澜,平静面对。

如今看来,好像有些高估自己了。

可是怎么就那么巧,京市可是有着两千多万常住人口的城市,怎么一回来就被她撞见,还有,他该不会也住在这个小区?

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年,逢周末节假日,他都会随着游玩的地方,就近选择一处沈家旗下的房子带她去住,有公寓,有平墅,也有别墅。

对,这里应该只是他偶尔会来的落脚点。

想到这,夜浓心里轻松了许多。

一个三明治被她当晚餐的随意解决后,夜浓将行李箱拿到衣帽间。

24寸的行李箱里,日用品居多,收拾完一侧的日用品后,夜浓拉开装着寥寥几套衣服的一侧拉链,露出最上面的一件乳白色骆马绒针织衫时,她手指蜷了一下。

第一次知道骆马绒这种织料,也是大四那年。

当时她心血来潮给沈屹骁熨衣服,结果将他一件绒衫给烫坏了,她哪里知道那是骆马绒的,还跟他抱怨说是衣服的问题。当时沈屹骁还在睡觉,将她丢在自己脸上的绒衫扔到一边后,修长的手臂一伸,就将她搂到了怀里。

“烫坏了,那你可得赔我。”

夜浓知道他每件衣服都价格不菲,她也不逞能:“没钱。”

“不用钱,”他吻落到她颈子里:“用人赔。”

不过一件最平常不过的绒衫就让那些回忆翻山倒海的涌现。

胸腔里积聚的烦躁越来越多,让夜浓越看那件绒衫越觉得不顺眼,她伸手将衣服捞起,走到两米远处的垃圾桶旁,脚尖一踩,桶盖掀开。

乳白色的绒衫往垃圾桶里一丢——

“你就这么扔了?” 沈屹骁一脸的无所谓,掐着她的腰,将她抱了起来,“一件衣服而已,回头多买几件给你练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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