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七十四:故知74(2 / 2)
这原本不是件大事。
浮云卿想,先朝前朝旧朝,不过是一种称呼罢了。像她习惯称呼大周为前朝,那说不定,敬亭颐习惯称呼大周为先朝呢。
可是,可是……
浮云卿心乱如麻,绞着手指一脸无措。
可是她身边的人,都把大周称作前朝。活了十六年,敬亭颐是她见过的,第一个把大周称为先朝的人。
难道他对荒淫无道的前朝,有几分尊敬与喜欢?难道,他与前朝有什么关系?
想及此处,浮云卿浑身打哆嗦。
许太医的玄乎事,与敬亭颐跟前朝的关系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膝前骤然传来一片温热,垂眸看去,原来是敬亭颐把手放在了她的膝上。
“这件事,是臣错了。”
他坦坦荡荡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敬亭颐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忽视浮云卿的猜忌,向她解释道:“臣忽然想到,臣六岁那年,见过许太医一面,不过是擦肩而过。也许许太医并不记得臣,但臣对许太医印象深刻,那是位仙风道骨的人。当时他正弯腰采药,嘴里念叨‘此药种于先朝’。儿时听得一句‘先朝’,便把这一词记得深刻,从此习惯把前朝称作先朝。”
敬亭颐没说谎,儿时意外遇见许太医的经历是真。熙丰十四年,定朝建朝的第三十四年,他于寿春尧山遇许从戡。那时他六岁,许从戡八十九岁。耄耋老人,身着大周服制的衣袍,背着竹筐采药。
他悄摸跟在老人身后,深刻地体会到“他乡遇故知”的心境。
时人眼中,这个絮絮叨叨的老头子是历史的遗物,只有敬亭颐把他当作遗落的宝藏。他真想冲上去抱紧这个老头子,感慨一句:“原来不是只有我在坚持另类。”
他们都是另类的人。许从戡外表另类,而敬亭颐内心另类。
不过那时他仅仅只是目送许从戡走远。漫天夕阳,林风簌簌,那道身影愈来愈小,唯有一声“先朝”,回荡在寂寥的山里。
先朝先朝,一句先朝,敬亭颐记了十八年。
但他将大周称作先朝,并不是受许从戡影响。他称作先朝,是本能地避讳。不曾想,聪明反被聪明误。敬亭颐心叹失策。
然而他这点失策,旁人一概不知。
所以这就是敬亭颐的高明之处。他的真,让旁人信服。他的假,旁人听不出。
他这番话,是平地一声惊雷。
最瞠目结舌的,当属缓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