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203(1 / 2)

刘昌龙的老婆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心里知道,就算她不答应达成谅解,他们也会有别的办法。

无奈之下,刘昌龙的老婆同意达成谅解。

2006年4月3日,上午十点,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宋雁平和梁晓以及郑迟坐在旁听席上,身后坐着刘昌龙的老婆和公公婆婆。

十点十分,四名法警押解着涛涛和孙佳走进了法庭。

公诉人开始念起诉书。

“2005年5月17日,被告人王海涛的表妹王薇去庭岛市大南庄港码头的油库,给王海涛送衣服,碰到醉酒的受害人刘昌龙,随即被刘昌龙在办公室内强奸,后王薇将自己被刘昌龙强奸一事告诉了王海涛。”

“王海涛得知此事后怀恨在心,遂找来被告人孙佳和驾驶员申亮(因病死亡),将购买的双管猎枪一支交给孙佳,让孙佳去吓唬刘昌龙,并承诺二人吓唬完了刘昌龙会给他们支付报酬。”

“被告人孙佳因长期吸食毒品,且在案发的前一天晚上吸食了大量的冰毒(经供述其吸食了约一克),第二天上午案发时孙佳仍处在精神亢奋的状态下,孙佳没有按照王海涛的指示用枪吓唬刘昌龙,而是开枪将刘昌龙当场打死,后孙佳和申亮驾车逃跑。”

“刘昌龙死后第四天,王薇因被刘昌龙强奸导致精神压力过大而服用农药自杀。”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海涛因其表妹被刘昌龙强奸,指使孙佳与申亮持枪恐吓刘昌龙的动机明确,孙佳吸毒后持枪杀害刘昌龙的犯罪事实清楚,刘昌龙强奸王薇并导致王薇自杀的事实清楚,向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海涛、孙佳依法提起诉讼。”

“现场有证物两件,分别是案发时孙佳所用的双管猎枪一支和王薇生前的内裤一条,王薇内裤上的体液和jing斑残留经京海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其dna与刘昌龙的dna完全吻合。”

“公诉人:京海市人民检察院陈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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