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刘先主是锦鲤35(1 / 2)

  “好!”

  阿备和钟繇的交易就此顺利达成,两人对此都表示非常满意,言笑晏晏之间却有一个白发老者带着几个青年气冲冲地围了上来。

  “你们怎能将石碑弄得如此脏污?”

  “竟然将墨涂于石碑经文之上,脏污圣人之言!你们还有没有将圣人放在眼里?”

  “你们不认真抄录圣人之言,反而做出这等投机取巧之事。你们还配做读书人吗?”

  阿备和钟繇俱是一愣,有些哭笑不得。阿备赶紧站出来,态度诚恳地道歉:“实在不好意思,在下十分仰慕太学石经,想要日日诵读观摩,却因生活所迫而不可得。万般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在下立刻打水洗刷石碑,绝对不让圣人之言有半点脏污!”

  那些太学博士和学生们见刘备和钟繇认错积极、态度诚恳,便也不好再发作,又告诫了俩人几句之后便离开了。

  阿备干脆趁此机会将剩余八块石碑全都拓印了下来,又和钟繇一起打水将石碑都清洗了干净。经过这样一番劳动,俩人倒多了几分同甘共苦、惺惺相惜之感,心里都不由地对对方更加亲近了。

  钟繇从阿备这里拿走了《血鞋记》的底稿和数刀黄色宣纸,约定几日后再相见。

  《血鞋记》全文有五万余字,阿备原本估算着钟繇恐怕得抄写五六天,结果没想到第三天早上他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一大叠散发着墨香的纸张给糊了一脸。

  “小说全都抄好了,你快把剩下的八份拓片给我吧!”钟繇的声音沉稳中透着兴奋。

  阿备有些呆滞地盯着手里字体俊秀流畅的文稿,脑中一阵恍惚。

  就算一分钟能写二十个字,五万字也需要接近四十二个小时才能写完。钟繇只用了两天就把《血鞋记》全部抄写完成,除去从雒阳赶到缑氏山需要花费的时间,再除去必要的吃饭、喝水、上厕所的时间,几乎就不剩下什么休息的时间了!

  阿备仔细去看钟繇的脸,果然见后者眼睛下有两道浓重的青黑,眼白上也布满了血丝。但即使已经两天都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钟繇的眼中依然精光四射。

  为了书法,钟繇还真是肯拼命啊!

  阿备不由地对钟繇肃然起敬。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有天赋的人,但像钟繇这种既有天赋又肯努力的人却少之又少。面对这样的人,无论他最后享受了多么高的赞誉,普通人都很难生起嫉妒之心,只会由衷地感到钦佩。

  阿备当即将剩余的八份拓片交给了钟繇,还另取了十刀黄色宣纸相赠。钟繇自然喜不自胜。

  阿备又向钟繇打听雒阳城中有没有擅长人物丹青的人。钟繇知道阿备的要求极高,因此仔细地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听说雒阳城西的白马寺中有个叫曹不兴的人,字弗兴,他画佛像画得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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