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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端素日是不吃这些。但今夜不是还要看公文么,带些回去,正好。

心里是这样劝服自己,耳边却传来女子的轻笑,“或是小女想岔了。大人威严清正,怕是不爱吃这些……”

话没完,东西已叫人接了过去。崔明端暗自恼了会儿,又问起了她手上的伤,“那膏药,需得一日多次用着……重习箭术,也不必操之过急,当以养身为宜。明日,臣会带着侯府的府医来。”

府医不善治头疾,但是多个人来诊诊脉也好。他擅长针灸,保不齐阿草的头疾,施针行气,便能治。

“上次,荀二郎的大鹅,是送了哪些人家?”萧鸣笙想着,光是用俗礼答谢,或许不足以表达萧家的心意。

谁知,崔明端面色古怪,而后又收放自如,“并未听说送到侯爷府上。不过,听荀兄说这大鹅颇费功夫,明日怕是赶不及了。”

*

翌日,天光微亮,萧家人起来。灶房的炊烟才从烟囱冒头,便被北风刮了个干净。

放了两天的红糟肉,正是入味时。那坛子不单是放了猪肉条进去。袁志在城里买了一个猪头,仔细刮毛清洗干净,切大块焯水煮熟,放进去。早晚翻动一次,这样便成了。

今早,萧鸣笙用筷子从里头翻出个猪耳朵。将糟猪耳朵切成薄片,红的边,软骨还是白的,蜿蜒如雪后小径,格外有食欲。

夹了一根,猪耳朵脆脆的,外头薄薄那层皮肉,带着红糟发酵后淡淡的甜味,又有盐巴化解,不至于是真的甜。

白口吃着,下酒亦可。再沾些酱油,更显风味,也更能下饭。

阿草吃了几根,眼神都亮了,“郡主,这个猪头,也好吃,还是不要送给嘿嘿了……嘿嘿……”

“好,你爱吃,便留着自己吃。他们若是要,下回吧。”

阿草担心叫人夺走了,不想一语成谶。崔大人也不知怎么同侯府的人说的,来的时辰早,还赶上了萧家吃朝食。

府医是个白胡子老爷爷,面色和善,恭恭敬敬跪下要行礼,萧鸣笙还没扶起人,只见一个红彤彤、圆滚滚的小娃娃跌跌撞撞进来,“哼,崔兄,你不带我,我要告诉你爹去。”

“噗……”

上回听人说崔兄,那还是荀二郎,这平辈间的称呼从一个刚过膝盖高的奶团子这么一提,连绷着脸的崔大人眼角都抽了抽。

萧鸣笙以目示意,还没开始问,侯府的府医便笑呵呵解释道:“这是我们侯爷的小公子。”

比不解释更让人看不明白了。而且,为什么他手里还揪着一根方才撤下去的猪耳朵。与他红扑扑的脸蛋,喜庆的大红袄真是相得益彰。

“原是小郎君来了。也不知小郎君爱吃红枣牛乳茶不?”

萧鸣笙蹲下身,笑眯眯问道。

这奶娃娃也不怕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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