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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水中加盐,将香椿浸泡洗净,再放入热水里焯熟,红芽骤然变成绿叶。
捞出过冷水,再沥干水份,切成碎,加少许香葱丁,打入三四个鸡蛋,搅拌均匀,放入油锅里,小火煎着。
那香气四溢,连来送东西的阿藤都不自觉吞了口水。
阿草接待的他,好奇道:“你喜欢那个怪味啊?”
“阿草姑娘言重了……小人可没福气吃。”
他手里,提着一个柳叶笼,里面蹲着着毛色顺滑的兔子。
有了香椿鸡蛋在前,于是乎,这只肥美的兔子,暂且逃了一劫,代替小草成了阿草的小宠。
她爱不释手,“呀呀呀,大人在城里,是哪里来的兔子?梅家坞这边的山上都不定有呢……”
阿藤怎么好意思说就是从一个老翁手里买的,就为着今夜和郡主一起烤兔肉吃。
他就照着大人的吩咐说,“今日大人怕是不方便过来了。请阿草姑娘陪着郡主过节罢。”
立夏本来也不是什么大节,只是些文人雅客借着节气的名头,行的诗会之由罢了。
萧鸣笙不做诗,也不做风雅人,她是做饭的人。
只是,两只毛茸茸的兔耳竖起来,心便软了。
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呢?
阿草的刀都磨好了,过来时,便看到郡主已然将兔子的脚脚都擦洗一新,就抱在怀里,一个劲地顺着它毛发,低低傻笑。
“郡主,你喜欢兔子啊?”
“嗯。”
她喜欢毛茸茸的东西,没了潦草,不能再养一个么?
萧鸣笙本想说,那我们就把它留下来吧。
阿草却是脱口而出,“那等下我把皮完整的剥下来,就给郡主做一副护手,暖呼呼的,也不冰着了。”
“……”有点不敢喜欢了。
萧鸣笙无奈一叹,但看阿草神思清明,也开怀。
阿草也喜滋滋盘算着:往年要过冬,连棉衣都没有,都是去河滩薅的芦花。
也是在那时,就遇到了大人。
嘿嘿,大人,勉强是个好儿郎,勉强配得上郡主。
得了阿草两个“勉强”的好儿郎,此刻在席上,被同僚恭维着,也被书院的学子轮番上来请教着策论的问题。
崔明端颇有状元之才,只是圣上爱惜容色,进殿试的十人里,挑来挑去,只有崔明端相貌出尘。
稍一抉择之下,便只能将榜眼提为状元,将应答最好的崔明端点为探花郎。
此事,不是什么秘密。连状元郎也亲口说,“我的才学,不如崔大人多矣。” 如今,真有状元之才的人就在眼前,不耻下问,才是君子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