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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端也问起了她进城的事。
萧鸣笙便气鼓鼓说一句,“本郡主身子不好,在梅家坞久也没见到生人,故而进城来一趟。”
“鸣笙。”
崔明端罕见唤了她的名。不是郡主,不是陛下赐的封号,是她的闺名。
鸣笙,是鸣笙起秋风,置酒飞冬雪[1],是节气变化所在,也掌管着他的阴晴。
她耳朵莫名一热,借故咳了咳,“你说……”
“用饭罢。”
“……”
而后,逾矩喊了她闺名的人,当真是施施然走去,要伺候她用饭。
茶楼上了几道滋补的汤,崔明端舀了小半碗,萧鸣笙正要伸手去拿,谁知他神色不挠望着她,再抿了一口,一本正经道:“用了北芪、花胶、高丽参,略有腥气,红枣也压不住……你尝尝?”
听说有些腥,萧鸣笙则钟意另外一道火腿鲜笋,正要上手去,那大汤勺又教人夺了去。
她为缓解下气氛,便道:“花胶若要去腥,得用花生去配……”
“花生?是何物?”某人不懂美食,不妨碍他不耻下问。
“花生……玉生?”
萧鸣笙赶忙补救。那位玉江夫人连玉米红薯都有,没道理不种花生榨油啊?
崔明端误以为是玉屑,生怕她多食,便规劝道:“昔汉武信求神仙之道,在未央宫铸了大铜盘承接云端的露水,来配玉屑食用。魏晋名士求美姿容,更是食玉成风,可惜早早殒命者不计其数。父亲修道,却是一点丁儿都不沾的。”
“我晓得,我说的花……玉生……不是玉屑。”
“米粉?”[2]
“嗯……”
萧鸣笙胡乱应声,他却认真记在心上,继续试菜。
如此,桌上的几道菜肴,皆是由着他亲自试过了。
阿草吃饱睡醒,也早被阿藤请出去了。偌大的雅间,就他们两个人。
若是要论身份的金贵,萧鸣笙自诩自己一个空壳郡主,自然没有一个天子近臣得陛下器重,在天下学子的眼里,也没有探花郎重要。
然而,这样贵重的郎君,事无巨细替她试着菜。
“是阿藤送我过来的,掌柜的既知我的身份,想来不会出了疏漏。”
崔明端却是不敢苟同,“转运司也是位高权重,可是那些个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