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草原顶尖狩猎高手94(1 / 2)

和大号皮鞋的一战,是刘畅踏出族群洞穴后,最为酣畅快意,收获最大的一战。

回忆战斗场景,刘畅第一印象是艰难。

实在是太难了。

他从来没碰见如同大号皮鞋一般难缠的对手。

足足五百斤的体重,是自己的三倍。

庞大的体型差距,让刘畅的蹄子猛蹬和背部铁山靠两项战斗技能失效。

唯一能打出有效攻击的方式就是獠牙穿刺。

但獠牙穿刺有个不方便的点。

遇到大型动物,獠牙穿刺进入对方身体再拔出来,哪怕刘畅动作再快,也需要时间。

这个时间足够攻击速度极快的动物,凭借狩猎本能打出凶猛的反击。

例如皮鞋的扭头撕咬。

打到这个地步,刘畅更多的是依靠身体本能反应去战斗。

当他刺中皮鞋老六后,不需要扭头去看皮鞋下一步的动作,直接施展飞蓬步逃遁即可。

一旦他扭头去看皮鞋,迎接他的将是皮鞋的血盆大口。

好在他很快将潜能爆发赋予他的五感提升,以及飞蓬步灵活的步伐结合在一起,打出了极为流畅的进攻。

真可谓是在刀尖上跳舞。

稍有不慎,难免被刀尖所伤。

第二感觉是爽。

单对单挑翻五百斤重的皮鞋老六,刘畅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爽。

这种感觉比万军丛中取野狗女王狗命更爽。

论战绩,他或许还称不上草原第一巴图鲁,但绝对能跻身草原顶尖猎手之一。

五百斤的皮鞋老六,那是连狮群都难以狩猎成功的庞然大物。

命丧他手。

击杀强有力的对手,是确认自身实力最有效的标注

刘畅实实在在感受到,自己确实拥有非常强悍的实力。

至于收获。

他获得了皮鞋老六的身躯,自己接下来一周多时间的肉食供应有了保障。

更重要的是,他的飞蓬步有了一个很大的突破。

不再拘泥于一二三四步的呆板,有了几分融会贯通的架势。

锻炼两个小时后,刘畅躺在地上休息。

飞蓬步已经练到第十四步,又遇到了阶段性困难。

刘畅现在反倒不着急了。

他如今掌握的飞蓬步,已经足够他对敌。

二来对于飞蓬步两步一个坎的练习状态,刘畅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遇到了困难,慢慢练就是。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白天前往北边的洞穴练习飞蓬步,饿了就去河流边上吃皮鞋肉,晚上则跑回族群洞穴休息。

去河流的路上,需要跑出十多公里的路程,足够他了解草原上最新的环境状态。

遇到蹄兔或者田鼠,则额外加个餐。

等他能扛起大号皮鞋老六小碎步跑的时候,刘畅把大号皮鞋扛回自己北边的洞穴。

一周时间一晃而过。

刘畅从洞穴中出来,嘴里叼着大号皮鞋老六的残骸,朝着自己选定的乱葬岗走去。

他低估了自己的饭量。

一具五百斤的皮鞋老六,出肉一百八十斤,刘畅一周就吃完了。

食量大增也与他身躯快速成长有关,刘畅的体重正朝着一百六十斤稳稳迈进。

乱葬岗距离刘畅洞穴不过二十多米。

上一具小号皮鞋老六的残骸,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

刘畅并没有钓到自己想要的食肉动物。

皮鞋老六骨头缝里的碎肉,全让草原清洁工秃鹫吃完了。

秃鹫那玩意比鬣狗更恶劣,鬣狗是有新鲜肉优先吃新鲜肉,没办法才食腐。 秃鹫没有狩猎动物的本事,绝大部分时候都靠食腐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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