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赔礼(1 / 2)
“苏培盛。”胤禛面无表情的喊了一句。
熟悉主子脾性的苏培盛,立马就明白了四爷的意思。
“无事,这个猎物可是你们先瞧上的?”苏培盛还是第一次发现主子爷居然对陌生人如此温和。
“我家格格喜欢。”护卫一本正经的说道。
“不过,既然是贵人您们先打到的,自然归是您们了。”
“没事,一只兔子罢了,你们拿走便是。”苏培盛在听到格格二字后,心里飞快的划过了一丝异样。
他敏锐的察觉到,四爷今日如此反常,多半是因为这个。
但身为一个合格的奴才,他自然懂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护卫也不好拒绝,只得硬着头皮收了下来。
看格格的情况,她喜欢的恐怕不是这样的兔子。
等到兔子送出去后,胤禛才带着人又离开了。
清漪在察觉到那个不好惹的男人走后,才从树后面走了出去。
刚才她无意间看了一眼,那男人虽说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但眼神也是最吓人的。
就那么一眼,都快将她给冻僵了。
真真儿是可怕!
作者有话要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如下: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文中的古人没有这个意识,但各位小可爱千万不要跟着学哦,捕杀贩卖包括吃野生动物都是犯法的,大家都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第12章 赔礼
“秋月,咱们回去吧。”清漪看了眼被护卫拿在手上的兔子,随后飞快的移开了眼睛,拉着秋月的手就往原路走去。
“格格,您的手怎么这么凉?”秋月察觉到了手上冰冷的温度,眉头顿时都皱了起来。
“无事。”清漪抿紧了殷红的小嘴,面无表情往回走去。
舒舒觉罗氏才坐了一盏茶的时间,就看到清漪带着人匆忙回来了,且脸上的表情并不怎么好看。
她心里咯噔一声,脚下飞快的朝着清漪走去:“妹妹怎么了?脸色怎的如此苍白?”
说罢,还伸手摸了摸清漪的额头。
“三嫂,我没事。”清漪扯起嘴角,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来。
见清漪的模样,舒舒觉罗氏也没有开口再问。
“你们还打了只兔子?”舒舒觉罗氏看着护卫手中的兔子,语气中带着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