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战 下5(2 / 2)
至于靠岸后的水手酒吧之类的场合,李林杨都不记得自己哪次没见过打架斗殴,当然自己没参与的有很多。
在这种环境长期工作,李林杨自己不觉得,但实际上他其实在别人眼中也是好斗的很,胆子也大的很。
要知道,经过训练的士兵,第一次上战场吓尿的都不是个别现象,而李林杨在获得“优势”之后,士气高涨,攻击欲望强烈,几乎堪称天生战士了。
史密斯五人保持五秒钟一发子弹的频率在不断射击,也不断在前进。
身为战场菜鸟,李林杨没有敢探头观察,他也听不出枪声远近,那需要经验。但从三号掩体侧向观察,完全可以把握一号掩体二十米内的全环境!
当第一个小黑出现在李林杨视野中,他没有动。
当第二个小黑出现在视野中,不到十米!李林杨没有任何犹豫,当当两枪,准确命中!
大口径手枪的威力的确惊人,竟然能把一个小黑打的反向跌出两米开外。
手臂再转向,继续开火!
再打倒一人。
就在这时,李林杨发现了自己的侧翼,也就是四号掩体,一个中年白人(史密斯)已经对自己举枪!
五米不到,面对面!
你死我活之间,李林杨连开三枪,直接打爆了史密斯的脑袋。
史密斯临死都没有想明白:对手的手枪怎么能如此高的射速。
话说,这年头的手枪大多数都是左轮手枪,而且不是自动的,射击时需要搬一下机头,连射需要连续搬机头。美国的西部片中常见!
打出前六枪,李林杨甚至没有超过六秒钟!
转头再看,一个大块头挥舞步枪已经扑了上来!
转轮手枪都是六颗子弹,这位估计想不到m1911a1是七发子弹!
“砰”手枪再次轰鸣。
大块头被打的连退几步。
但李林杨根本没看,而是扔了手枪提起短矛,搜索最后一个敌人。
五六米,枪中当胸,如果还能不死,李林杨可以给你写个“服”字。
小詹姆斯,只觉得一眨眼的功夫,自己人就全死了。这个莽撞的少年,仿佛做梦一般,看着扑来的李林杨,扭头尖叫,转身就逃,连枪都扔了。优势的时候,气势如虹嚣张无比,一旦形势逆转,这小子立马魂飞魄散。
“怂货!”
捡起一条步枪,李林杨稳住呼吸,一枪响:小詹姆斯中弹。
三十米不到的距离,李林杨竟然打偏了,没有命中要害。
再捡起一条步枪,装填子弹,再次开火。
干掉前面四个目标,李林杨总共用了七枪。干掉小詹姆斯,李林杨也是用了七枪,很令他脸红的枪法啊。
从李林杨开火到战斗结束,总共还不到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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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战斗过后,肾上腺过度分泌的后遗症出现了,战斗三分钟,李林杨足足用了三十分钟才恢复状态。(和某种运动过后的后遗症差不多?)
担心血腥的气味引来野兽,李林杨迅速的“打扫战场”,也就是舔包。
牵着一群(五匹)战马离开,及至傍晚,黄金再次回到了他的包囊之中。
再一次选了个“易守难攻”之地做夜宿营地,李林杨这才彻底放松。经历一场死里逃生,李林杨选营地的水准更进一步:不仅易守难攻,而且还有相当的隐蔽效果,更重要的是--他还探查了撤退路线。被史密斯一伙逼到了绝地,这一教训对李林杨深刻无比。
吃饱喝足,这才开始盘点战果,或者说是盘点物资。
首先是武器弹药:步枪六支(有一只是史密斯的备用枪),左轮手枪两支,五匹马,子弹约一百七十五发,一支刺刀,四把小刀,两柄斧头,一支黄铜的单筒望远镜。其中只有一支马蒂尼亨利步枪,状态倒是不错,嘎嘎新。
食物:大约五公斤面包,很硬,可以当石头的那种。肉类,大约十公斤。其他的食物就只剩下了几公斤的玉米和一袋子荞麦(喂马的)。一小袋不甚纯净的食盐和一小袋磨成粉末的香料。
其他的战果不过是十几枚金币,也就是金英镑。一块银壳的怀表。如果在二十一世纪,这玩意可以当古董卖。这世界,比起两公斤重量的狗头金,不足以引起李林杨的重视。
虽然,除了武器和马匹缴获并不算多,但是李林杨的生活水准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一件毛皮大衣和几套被褥,让李林杨彻底告别寒冷。一个铁锅子,总算不用提心吊胆生怕此前的陶罐烧烂或者打破。五个皮革水囊,两个酒囊,足以保证饮水安全。此外还有几个盘子,其中两个竟然是银质的。
以上物资,李林杨收的天经地义,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生活物资之外,有一本《圣经》,虽然不是英文版本,甚至不是李林杨曾见过的荷兰语,但可以肯定是《圣经》,因为李林杨认出了一个单词“christus”--耶稣。这个词在南非的一些场所不罕见,乃是古荷兰语。
最后一个小玩意,却让李林杨腻味了半天。这是一枚戒指,做工很粗糙,但黄金的底托和硕大的红宝石却散发着一种财富的诱惑。
这年头应当是没有假货红宝石的,应当很值点钱。但,这东西是从史密斯的手上扒掉的,当时精神紧张没多想,但放松后,李林杨就开始觉得膈应。
他要回国,他要回家,需要路费!
连死人的衣服都扒了,再矫情,那就是真矫情!
收起揣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