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法律的另一种用法,刑事诉讼!4(2 / 2)
“这还不知道,吹牛呗!”
“听说这个案子还挺难的,不是说家属都报过案了吗,但因为是自杀,警方没办法立案。”
“网上很多律师都说只能当民事纠纷来打,很难构成刑事案件,而且就算只当民事纠纷,实际操作起来也会很麻烦。”
“很难构成那不就是说还是有机会构成吗?”
“不管怎么说,对于这种毫无底线的捞女,必须给他送进去,要不然众怒难平!”
“所以才说要找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那样或许还有机会,对林律师这样的新手律师来说根本毫无可能。”
“…………”
网友的议论让「今晚吃鸡」小姐姐也有些担忧起来。
因为她也曾在网上咨询过不止一位律师,他们无一例外地表示,这个案子只能当做民事纠纷去打。
而死者家属的愿望,是让对方为自己儿子的死负法律责任。
虽然她愿意相信林昊并不是在吹牛,但她还是忍不住想探探林昊的底。
“林律师,不知道你目前对这个案件是什么看法?”
「今晚吃鸡」小姐姐问完了以后,所有的网友也都期待着林昊的回应。
大家都想知道林昊的想法究竟是怎么样的。
是打算做民事纠纷处理,还是做刑事案件处理?
他对于胜诉到底又有着几分的把握?
他之前那样信誓旦旦的底气又是什么?
林昊自然知道「今晚吃鸡」的意思,也明白网友们的疑虑是什么。
为了消除他们的一部分疑虑,他必须展现出一些专业能力来。
“我知道,网上的律师都说,这个案子只能做民事诉讼,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
“恋爱关系,以及恋爱中的经济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
“如果涉及纠纷,只能适用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恋爱经济纠纷当中,有些财物是能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对方退还的。”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除了有明确说明意图的经济往来,和明显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赠予以外,其他经济往来都很难追偿。”
“即便是理论上可以追偿的资金财物,很多时候也会因为证据的收集和保管等问题而难以认定。”
“在这个案件当中,如果作为民事纠纷来处理,就现有的证据来看,所能追偿到的资金,至多不会超过二十万。”
林昊此话一出,直播间众人尽皆哗然。
“啊?才二十万?他们光转账记录就已经超过四十万了吧!”
“只能追回二十万还搞个毛啊,给老头养老都不够!”
“不过有一说一,林律师的分析还是挺专业的,跟网上那些律师说的倒是差不太多。”
“但是只追回二十万也太少了吧,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能追回二十万已经算好的了,很多律师都说最多追回十几万。”
“人善被人欺!难道法律也都帮着坏人吗?”
“这世道!还有公平吗?还有正义吗?我们这些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小老百姓,难道就只能任人欺负吗?”
“…………”
从对受害者的同情,到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再到对自身利益的担忧。
林昊的这通分析,让直播间的网友们开始感叹。
林昊对此并不感到意外。
公众对于法律的认知,自然是不如像他这样的专业人士深刻的。
“大家不要急,法律是公正的,不管是对于好人来说,还是对于坏人来说,法律都是一视同仁的。”
“法律本身只是一门工具,他并不会偏向于任何一个人,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使用它。”
“比方说,在这个案件中,法律就存在着另外一种用法,这种用法就叫做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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