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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同志,这井水是冬暖夏凉的。我厨房的灶上有三个孔,有一个专门是用来热水的,只要开火,我这就不缺热水。”姜棉笑着说道。

那就更不能放过了。楚婴暗暗握了握拳。

想想自己,用水靠挑,做饭洗菜洗碗用得多,自己就要挑得多。那水夏天还好,冬天是太不方便了。她都想搬过来住了。但姜棉是不可能答应的。但饭她就算是赖,也要赖在这吃。

“要不我每个月交十块合伙学费,行不?我手上现有的粮食也全部搬过来。”

为了能跟姜棉搭伙,楚婴算是把自己的家底都掏了一大半。她每个月也就能收到那边寄来过的15块钱。

“搭伙可以,不过事先说好了,吃饭吃什么,怎么吃,得听我的。当然,你有什么想吃的或是有什么不能吃的也可以提出来。但做不做的决定权在我。咱们先试一个月,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拆伙,有什么话或者是不满的请当面说出来,我不喜欢背后被人嚼舌根。”

姜棉认真想了想,两人搭伙也可以,一个人的饭确实有点少,不好做。平常生活,她是尽量避免借用空间的便利。

而且相处了一段时间,楚婴的生活水平应该还是可以的。跟自己想显露在外的水平差不多,关键的是楚婴的嘴不碎,却消息灵通,队里的大事小事,她总是第一批知道的。自己是个宅的,而且住的地方又是个边边,再自我闭塞下去,日久月长,怕是会离集体越来越远。

“一个月暂时先交五块钱吧,粮食也先拿一个月的。至于伙食的水准,差不多一天一个鸡蛋,肉的话就尽量一个月吃两三回吧。粮食就按你拿过来的东西做,我会记好帐,细节到时候咱们再商量调整。不过说好,跟我搭伙要干的止是厨房的活。我们吃的菜我打算以后都靠自己种。”

楚婴听到姜棉答应了,高兴得差点越过桌子给她一个拥抱,奈何桌子有点高,只抓到一双手,激动的大叫:“太好了,姜棉。你不知道,自从周瑾姐结了婚以后,我过的是什么日子,以后我再也不用吃自己煮的猪食了!只要不让我吃自己做的猪食。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放心,我很能干活的。可以比上工时做得还好。”

姜棉简直无语。

见过埋汰别人的,没见过这样埋汰自己的。不过看她那死活要赖上自己的样子,厨艺应该堪忧。

姜棉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要说自己的厨艺有多好倒也不见得。

不过上辈子她也是个吃货。天南地北跑了不少地方,怎么可能放过当地的美食?吃到对口味的,不但打包了不少顺进空间,而且还喜欢琢磨菜品的做法,兴致好的时候就不断地尝试,知道做出想要的味道。天时地利,各种因素加起来,成就了她手里的那点东西。叫她自己打分,也就有个中上水平,正经的大厨肯定比不过,不过比起一般人应该会好不少。而且这年头,每个家庭几乎都缺荤少油,而她总是样样不缺,做出来的东西味道自然不会太差。

楚婴刚才吃的那一碗面里的油水,一般的知青可能一个星期也吃不到这么多。

至于东西如何拿出来,她会有办法的。

不过,打打预防针还是必要的:“你别光想好事,像刚才的那一顿,我一个月都吃不了两回,如果不是看你第一次在我这吃饭,可没有这样的待遇。”

姜棉觉得自己也是手欠,看着楚婴眼巴巴地快要流口水的馋样,一时没忍住,不但给她弄了两大勺的肉酱,还用一个鸡蛋和青菜打了一碗汤。

“我知道。你是看我太久没吃过好东西了,才给我弄这么些来给我解馋的。以后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说怎么吃就怎么吃。”

好不容易傍上一个会做饭的,可不能就这么让她溜走了,楚婴赶紧表态,然后不等姜棉反应就急急忙忙回去搬东西去了。

姜棉都不知道怎么说她。这人总会给自己搭好台阶。你自己不说,谁知道你以前吃什么呀。

自此两人开始搭伙,还好彼此都是不太计较的性格,基本没什么矛盾和摩擦。

对于楚婴来说,不但不用自己动手做饭,而且味道还贼好,心里不知道多美。心里高兴,手脚自然就勤快。

对于姜棉来说,做饭还是一样地做,只是增加了一点量而已,并没有费什么事,而且这个搭档非常好养,自己无论做什么她都觉得好吃。

饭前有人帮忙洗菜,饭后有人洗碗,这种日子其实也挺好的。

两人合一个锅里吃饭没多久,队里就准备插秧了。

插秧的任务分配仍然是按件计工分。

开始插秧的第一天,姜棉和楚婴去的迟了一点,等到他们的时候,可选择的不多了。随意领了一块水田,挑起工具就去挑秧。

铃木生产大队的起秧方式是用专门的秧铲连土带根一起铲起来,不拔秧。这样的方式虽然有点费力气,但不伤秧根,禾苗好活。在这种缺少化肥的时候,费点力气很是值得。

李国强是个比较看重生产的人,在他当生产队长以来,一直沿用这种方式。

姜棉和楚婴各挑了一担秧,下了田,摆开架势就开始分秧,插秧,忙了起来。

考虑到姜棉是新手,插完了两块,楚婴扭头朝姜棉那边看了一下。

这一看,差点惊得跳起来。

“姜棉,你老实交代,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呵。”

姜棉懒得搭理她,随口呵了她一声,手下的动作依然飞快,分秧,插秧,不一会儿,手中的秧又光了一块。

姜棉早有意料,看这手插秧的活儿,一露出来,肯定会引起旁人的注意。想当初,从她学插秧的第二年起,每到农耕时节,她永远是整个围田里最引人注目的崽。

“教教我呗,你这动作这么快,怎么做到的?鸡啄米也没你的手快。”

“天赋异禀,你没法学。”

“骄傲了啊。我就不信邪,我就比你差?动作没你快,那我耐力肯定比你好。”

“行,我就等着瞧你的耐力有多好。”姜棉一只手托着一块秧块,另一只手把光了的簸箕扔出田埂,“快点干活。你不动手,在那里说半天,田里的禾苗也不会多一窝。”

楚婴也不再说话,她这下算是见识到了。

这妹子看着白白净净,一副城市里养出来的娇小姐模样,谁会想到却是个农活老把式?

不过也是她赚到了,有这么一个搭档,不但干活轻松,工分赚的也多。低头想想,她觉得自己得在其他方面补回来。

占小妹妹的便宜不符合她做人的风格。

有了姜棉这个快手怪,本来打算干一天的活,半天就干完了。

◎最新评论:

一个月5块,10块的,这钱是不是太多了!我爸是六零后,因为穷他们那代人上学一到六年的学费就几块钱都交不起,还是出来干活后才把以前的几块钱的学费交了。一人的公分一年到尾分到手也才十几二十块就不错了。工人的工资在三十左右,所以那时候的人才会那么羡慕工人。

一个有空间经常吃独食的人还跟别人拼伙,这是生怕自己不泄密,过得太安逸,服了。

[ 下午的时候,两人领了新的任务。

这会,两人挑了秧刚下田,姜棉才插了几托秧就听到有人叫楚婴。……]

下午的时候,两人领了新的任务。

这会,两人挑了秧刚下田,姜棉才插了几托秧就听到有人叫楚婴。

“楚婴同志,越来越厉害了嘛。周瑾同志嫁人了,你这又找了个更厉害的伙伴了。”

“那是。你眼红?”

“我眼不红,我心倒是又热又红。我是个热情团结同志的好青年。那个,嗯……咱们俩组搭档怎么样?”

“嗤,净是给自己脸上贴金。说什么搭档,是眼红我吧,想来沾光?以前怎么不见你来找我搭档?”

“互相帮助嘛,你们手脚快,我们有力气,搭档不就是完美配合吗?以前我可不敢找你,你身边那个捎带的护花使者,我靠过去,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还捎带的护花使者。这人嘴有点损。

楚婴撇了撇嘴。

不过细想一下,这话也没错。

自己刚来没多久,就有一个自动送上门的搭档,那搭档还谈了个对象。那搭档的对象经常来帮忙干活。但有一点,就是醋劲太多。凡是跟她们接触多一些的男同志,不管是不是找他对象的,都会被他怀疑是来撬他墙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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