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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关键时候能救命的钱,多少也得舍得砸。

当然,周二郎自是不会和儿子说这些东西的,只是搂着他,下巴蹭着他小脑瓜,夸他聪明能干,问他晚上想吃什么,都给买。

周锦钰更加确定爹一定是缺钱了。

京郊,骑兵大营。

一帮年轻力壮荷尔蒙爆棚的壮汉们,每天除了操练之外,一言不合就开打那都是日常,在这儿可不讲和为贵,以理服人,那必须是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

贺文也不管,军汉没点儿血性还打什么仗,挨揍多了,就知道怎躲开,怎么还击了,只要不闹出人命来,随便折腾去。

周大郎前来报道的第一天,入的是骑兵营中最精锐的卫所——飞云骑。

一帮子人不服气,要知道他们当初费了多大的牛劲儿才能通过层层筛选进来这飞云骑,你凭啥抬抬腿儿就进来?

关系户?

那不可能,贺文的尿性他们都很清楚,是绝对不会塞人进入他最为重视的飞云骑。

既然没有后台,那还怕什么?

兄弟们揍他!

贺文也是真够损的,为了让周大郎给自己这帮子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手下们长长教训,在手下面前把周大郎一顿猛夸,并且是捧高踩低,捧大郎,狂踩自己的手下!

直把一帮子人憋屈地哇哇叫,憋着一口气要给这新来的教教规矩。

不知所以然的大郎,进来以后见有人挑衅他,想着初来乍到,以和为贵,能忍就忍了。

显然他要忍,对方不同意,蹬鼻子上脸,就是要针对你,欺负你。

周大郎不喜惹事,但事儿来了也绝对不会怂,这会儿他也看出来了,不是他忍不忍的问题,对方是成心找茬。

周大郎清楚,这架得打,还得打得漂亮,这关系到自己在这里的排资论辈儿。

大郎的宗旨是要么不出手,出手就让你长教训,下次绝对不敢再挑衅。

于是从单挑到群殴,先是整个小旗10个人上,后来一看不成,又搬来救兵,直到最后整个飞云总旗50个人全都上了……

躲在旁边儿看热闹的贺文,不懂什么叫暴力美学,但他控制不住自己全身热血沸腾,什么叫简单粗暴、一力降十会?

问题是周大郎他不光力大无穷,无论是预判能力,还是反应能力都是顶顶上乘中的上乘!

这干脆利落的进攻!

这几乎无懈可击的防守!

周大郎跟着胜哥儿的武师学了没多少日子,出拳就只学会了最基本的直、刺、勾、摆、抛!

——但,你爷头的,他的出拳太灵活了,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式,且都是最基础的,但他会组合呀,一旦组合起来便生出无穷的变化,让人防不胜防。

别人也会组合,但你能像周大郎一样有精准的预判和反应能力,懂得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样的拳式最合适吗?

你能在进攻的同时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防守吗?

你能有他的重心稳如磐石,能有他的身体柔韧似钢丝?

最变态的是,力量和速度都不减的情况下周大郎可以瞬间连续出拳数十次,快成一道残影!

这还只是他的拳法,你在看他的脚法,提则轻灵,放则重压,整个腿出去了,重心仍旧纹丝不动。

贺武这小子太不识货,这么好的一块儿璞玉竟想给弄到锦衣卫那成天不是抄家就是用刑的腌臜地儿。

其实飞云骑里最精锐的五十个人打一个,周大郎亦没有什么胜算,纵容力大无穷,他也只是个人,不是神,何况对手都是训练有素的军汉。

但他一往无前的气势完全打出来了,坚定的眼神,凶猛的进攻,那种腾腾的杀气是一种心理和气场上的绝对压制,足以把对方的底气击穿!

一旦没有了士气,对方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来多少人都没有用!

周大郎一战成名!

这种地方不管你聋子、哑巴、还是瞎子,统统都用拳头说话,武力论英雄,打败我,你就是老大!

最主要是一帮人真被周大郎给打怕了,打服气了,哑巴反而成了大郎身上最不重要的标签。

自从变哑巴以后,周大郎从未接受过如此多人的顶礼膜拜,他亦胸中澎湃,似是找到了心的方向。

鲁智深那样的豪侠纵然可以行侠仗义,但能救得了几人,管得了几桩不平事,他要做将军,护佑一方百姓安宁,不枉上天赐他一身的力气。

当然,手握兵权,他才有可能做二郎的靠山,让二郎走得更稳,二郎不倒,周家便无事。

按照规矩,谁是老大,谁便可以享受老大的待遇,洗衣裳、打饭,甚至扔洗脚水都有人帮你做。

大郎在众人心中战神一般的存在,但他的狠辣只在交手之时,一旦不打架了,他又无比谦逊,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绝不麻烦使唤别人。

以武服人,以德服人,他都做到了,当然没有拳头开路,以德服人就不值钱了,像周大郎这样的,站在强者位置上的以德服人才让人受宠若惊,倍加珍惜。

周大郎来军营没多少天,迅速俘获了一帮追随者,看得贺文都妒忌了,若不是大郎是哑巴,贺文都怕自己被取而代之。

这日,一帮子人训练完毕,身上灰头土脸的,直接跑去河边洗澡,除了贺文以及高级将领有条件洗热水澡,千户以下的人全都是河里解决,不管春夏秋冬。

下了水,众人才更清楚老大就是老大,周大郎对他们是全方位碾压的,虽然为了遮羞这都穿着短裤,可你爷头的,这他娘的一旦湿了水,谁还不得“原形毕露”

显个丑?

老大可真是个人才呀,即便是趴着的时候人家也是威风凛凛,不容小觑。

周大郎接受到众人膜拜的视线,假装没看到,这种事情,你越是扭捏不让看,他们越来劲越起哄,干脆就大大方方的,都是大老爷们还不是一个鸟德性。

嗯,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只是大郎没尝过猪肉,更没看过猪跑,亦没有二郎的小册子,某些方面单纯得比洁癖周二郎的白手帕还白。

他是真的不自知,但没关系,进入到大染缸里,什么都能搞明白。

一帮子精力无处发泄的军汉们,操练一天,累得像狗,每天最轻松的时候就是舒舒服服洗个澡,洗澡最开心的事就是互相攀比一下,攀比完了就开始望梅止渴,讲荤段子。

没办法,这是生理的需求,礼义廉耻读书人喜欢挂在嘴边装,对他们来说,有一说一,不藏着掖着。

周大郎人生中第一次被迫不单纯。

周大郎波澜不惊地听着男人们荤言荤语的嬉笑调侃,无人知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入夜,兵营简陋,十人一间的大通铺,风吹烛火,火苗忽明忽灭,有人忙拿了衣裳遮挡透风的窗户,一颗颗大脑袋聚精会神地围拢在大郎身边。

“凤山哥,你写的字儿可真好看,和你的人一样,看着就很爷们儿。”

李猴儿嘴巴甜。

周大郎笑了笑,示意他少拍马屁说正事儿。

李猴儿嘿嘿笑着挠了挠脑门儿,酝酿半天,清了清喉咙,道:“春香,一眨眼的功夫,咱俩快成亲一年了,俺每天都想着你,做梦都想你,想得睡不着觉。”

周大郎写:春香吾妻,眨眼你我成亲一年有余,夫日思夜念。

“咱俩第一次见面儿,俺就喜欢上你了,你的眼睛又大又亮又圆……”

李猴儿停下来,“凤山哥,这句你就给俺写成目若铜铃,显得有水平。”

周大郎继续提笔写:初相见,卿卿明眸若水,吾心悦你。

李猴儿洋洋洒洒一大篇,最后颇为得意道:“凤山哥,俺那婆娘之前识得几个字,最喜欢那酸诗啥的,你能给俺整两句儿不?”

周大郎想了想,写了一句名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只是刚写完,周大郎忽觉不妥,李猴儿说她娘子是个破落户,颇识得几个字,自己想当然帮人润色,其实是大大的不妥。

见字如面,阅信如阅人,这是猴儿的家书,真情实意才最是动人,猴儿的语气才是他娘子最熟悉的语气,应当如实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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