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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眸子里像是揉进了碎金,深深地凝视着鹿姝,数秒后才垂下细密纤长的睫毛,挡住了几欲喷薄的灼热。

鹿姝画的是河畔被水淹没了一大半的芦苇荡。

晨雾朦胧中,摇曳的芦苇千姿百态,笔锋细腻,笔触柔和。

江盛没学过画,也不懂画,可他一眼看去,就感觉这幅画实在叫他心神摇曳,喜爱之心自心底蓬勃。

画里的一切,不管是朦胧的雾气,远处宛如笼罩在轻纱中飘渺的山峰,占据了大篇幅的芦苇,亦或者画的边角处零星点缀的石头,每一处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灵动可爱。

仿佛在这幅画里,每一株芦苇飘摇的姿态,每一颗石头摆放的角度,每一缕白雾浮动的轨迹,都带着独属于它们的惬意悠闲。

一见之下,就让人心旷神怡。

原本只是将此当作一个话题的江盛顿时忘了刚才的想法,真心实意地感慨:“画得真好!”

他抬眸再看向鹿姝时,眼底的欢喜翻腾得愈加热烈了。

同时他也在心底暗自下定决心,在未来的日日夜夜,自己一定不能懈怠,必须要时时刻刻牢记自我进步。

只有成为更优秀的自己,江盛才不至于因为自己能有机会喜欢上如此优秀美好的女孩,而惭愧羞耻。

江盛还是有些文青细胞在身上的,真心实意地夸赞这幅画,便不是干巴巴的四个字,而是从方方面面夸起画里的一切,最后他还红着脸,眼睛亮晶晶地问鹿姝:“我可以在旁边给你的画题一句诗吗?”

鹿姝早就习惯他这样偶尔兴致来了,就得“赋诗”的毛病了,笑意盈盈地递上笔:“好呀好呀,正好我还觉得这边的留白有点多了。”

甭管诗怎么样,单就冲着江盛的那一手字,鹿姝就已经决定回去后把这幅画好好地装裱起来。

她甚至还有心情自我调侃地想,等以后她的子孙后代落魄了,指不定还能靠这一手大佬少年时期亲手写的字,赚两口饭吃呢。

当然,这真就只是她的一番自我调侃了。

现如今就冲着她每年因为零花钱无处可花,于是坚持不懈一直在收集邮票的习惯,她的子孙后代至少三代以内都不至于吃不上饭。

江盛藏着一肚子对鹿姝的情情爱爱,暗藏小心思地在这幅清晨河畔芦苇图的右上角,用鹿姝最喜欢的瘦金体写下一句诗:芦苇悠悠,恰似吾心;不负韶华,情许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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