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在阿三国假装成神明(1)166(1 / 2)

回到空间的余贤,立刻被乐子系统开心夸夸,“大佬大佬,你也太会怼人了吧?”

余贤谦虚回应,“洒洒水啦,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罢了。原文里大家能用余念的死嫌弃无辜的原主,那我自然可以拿余念来反击他们啦。

唉,但由此可见,人死后并非一了百了,不仅会沦为任何人的谈资。

而且鉴于如今的低生育率,自戕死的,大概率会投胎到喜欢生孩子的低发达国家去受苦!”

乐子系统震惊地瞪大双眼,露出怕怕的表情。

余贤轻轻揉了揉乐子系统的脑袋,便进入了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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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世界是一部关于阿三国婚姻制度下,女性的受难史。

阿三国种姓制度分为五个等级——

第一等级为婆罗门。

主要是由僧侣和贵族构成。

主导教育,负责垄断文化教育、报道农时季节以及掌握宗教话语解释权。属于高级雅利安人。

第二等级是刹帝利。

主要由国王、大臣等统御民众、从事兵役的群体构成,属于王族、贵族、士族所属阶级,故而也称“王种”。

主要职责是世代守护婆罗门,从事军事、政治相关事务。属于高等雅利安人。

第三等级是吠舍。

指从事农业、畜牧、手工业、商业等生产事业的一般平民阶级。

是有一定自由的商户,需要向国家缴纳赋税。属于普通雅利安人。

第四等级为首陀罗。

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所从事的职业被视为低贱。

是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或被征服的土着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

第五等级是达利特。

达利特是阿三国各种姓以外的群体,没有任何权利和地位。从事掏粪工、捞尸人等最苦且最不赚钱的工作。

处于最底层,被称作“不可接触者”,即贱民。在某些保守的阿三国农村,他们走路都得避开他人,不能让自己的影子冒犯性地落到路人身上。

不同种性等级之间。

男方可以低娶,但女方需陪嫁巨额嫁妆。

女方不得低嫁。若低嫁,情况稍好的会自动降级为低等,且遭娘家抛弃,被婆家和邻里故意刁难以显示其优越感。运气差的女方则可能会被“荣誉处决”,以死来谢罪。

当然,有钱能使鬼推磨!

比如,黑皮低种姓的阿三国首富,就娶了白皮高种姓的妻子,妻家有很多很多钱拿,自然乐意这门“权色交易”式的婚姻。

虽说阿三国颁布了法律,宣称废除“种姓制度”以及“一些针对女性的不公平制度”,但实际落实起来困难重重!

故事发生在吠舍阶级的一个六口之家,家中有3个姐妹和1个弟弟,父母难得勤劳且爱护女儿,然而也正因疼爱女儿,为给3个女儿筹备嫁妆,家里始终富裕不起来。

在阿三国,大多数家庭都极端重男轻女!

一方面,是将女儿视作终究会嫁到别人家的外人。另一方面,是由于女儿出嫁不仅没有聘礼,还需陪嫁大量嫁妆,才能让女儿和全家保住面子。

但婚后阿三国男人家暴妻子属于常态!

有些甚至把“少家暴”或者“不休妻另娶”作为条件,勒索妻子娘家!

可家暴都还算小事,要是女人离婚或者守寡,就会被视为“不祥”之人,遭到全社会排斥,社交活动不邀请她们,宗教节庆也不许她们参加。

即便有的娘家想庇护,娘家的其他亲戚或邻居也会冲上门,把一家子教训地不敢违背规矩。

到那时,那些可怜的离婚或守寡女子的出路,便是成为别人的“水妻”。

虽说当“水妻”不需要出嫁妆,且能稍稍减轻身上不吉祥的印记,但日子依旧困苦。每天不仅要承担大量家务,还要顶着烈日走到很远的水源处,将装满水、容易导热的铝罐顶在头上运水回家。

就相当于没有工钱、任打任骂的女仆,无论做好做坏,只要家里的丈夫或正妻稍有不满,就可以随意打骂。“水妻”甚至还要定期喝丈夫的洗脚水,以表示顺从……

大姐伊娜运气还算不错,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家庭的男人。

对方家庭看在两家都是商人且有合作的份上,在她陪嫁了丰厚嫁妆后,很少打她。

二姐艾妮容貌美丽,嫁给了高一等级的刹帝利家庭。

即便,掏空了三分之二的家产当陪嫁,但依然遭到婆家刁难。爱护女儿的父母只能经常给予经济支援,以求他们不要对艾妮太坏。

三妹桑莎和原主是龙凤胎,因被视为吉祥,且父母希望原主在学校时能有人照顾,所以她难得地拥有高学历。

也正因为,在等级观念没那么严重的学校,学到了更多知识。出于对伊娜和艾妮的婚姻感到恐惧,以及对阿三国的婚姻制度感到厌恶,桑莎大胆地和比她低一等级的首陀罗男子相爱了。

为了不给家族蒙羞,桑莎毕业后借口想留在学校所在的大城市发展,没有和原主回故乡,而是偷偷和男友同居。

但很倒霉的是,一个大嘴巴且坏心眼的同乡也在同一城市工作,一次无意间看到桑莎和陌生男子举止亲密,忍不住八卦地跟上去看个究竟。

看着两人亲昵地逛街、吃饭并一同进入了居民区!

跟了一天的坏同乡确定了他们关系不一般,便直接敲响了他们的房门勒索,“呦呦呦,这不是可爱的桑莎吗。”

“你居然跟野男人非法同居,太不知廉耻了。幸好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乡亲,可以帮你瞒着大家。”说着搓了搓手指,示意拿钱。 看着恶心讨厌的勒索犯,桑莎义正言辞地拒绝道,“法律已经废除了‘种姓制度’和‘女性不得低嫁’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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