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父母与妹妹34(1 / 2)
伸了个懒腰,李闲从床上爬了起来。
这里是贝弗利山庄,老爸挣钱后买的房子,只是他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住。
老爸买这套别墅的时候,李闲已经在英国留学了,假期回来时嫌弃这里偏僻住不惯,直接将老房子的钥匙要了过来,住进了老房子里去。
毕业之后,李闲更是直接在唐人街老房子长住,想父母了就过来看一看两人,然后就回去住,反正离得也不远。
之所以这样,其实不是因为他和父母感情不好。虽然成长过程中,难免与父母有各种各样的争执,但那都是家人之间再正常不过的争吵罢了,两三天就和好如初了。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李梅。
和李闲不同,李闲小时候老爸刚接手餐厅没多久,那时候餐厅每天都在亏损,为了减少开支,老爸当主厨的同时兼任采购,老妈当收银员、服务员和洗碗工,忙得不可开交。
若非李闲是重生者,有着上一世的记忆,很多事都可以自己想办法解决,恐怕都会因为父母的忽视,而生各种疾病,甚至直接夭折了。
即使后来老爸的餐厅生意好了起来,逐渐走上了正轨,老妈腾出手能照顾李闲了,但那会儿家里的收入依旧不高,只能说勉强够上了中产的边。
而到妹妹李梅出生时,老爸的餐厅已经在洛杉矶华人华裔之中有了很好的口碑,每天都生意火爆,因此李梅一出生,就过上了大小姐的生活。
虽然住的地方还是老房子,但添置了很多电器,老妈还专门买了一台洗衣机,只用来洗李梅的衣服。
不过老妈时不时还是要去帮着老爸照看店铺,因此李梅基本上是李闲带着长大的,在李梅眼里,这个只大了她三岁的哥哥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长兄如父了。
一直以来,李梅都将李闲当做崇拜的对象,因为李闲这一世长得又帅,人又聪明,能过目不忘,学什么都快。她一直觉得哥哥是无所不能的,是完美无缺的。
前世没有兄弟姐妹的李闲,也努力在李梅面前扮演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形象,享受着妹妹的崇拜。
结果高三那年,劈腿的事曝光,全家人都知道了这件事。老爸的态度是无所谓,美国这边的风气是这样的,只是谈恋爱而已,又不是结婚。
老妈更是毫不在乎,只是叮嘱李闲,一定要挑一个勤俭持家的,说长得漂亮没有用,勤俭持家的才能帮着他打理好家庭。
但对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李梅来说,这件事不啻于天塌了。
她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哥哥一下子变成了个渣男,同时和两个漂亮的姐姐谈恋爱,和学校里那些花心的男生没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哥哥更帅一些,更聪明一些。
于是,李闲整个高三时期,李梅直接选择单方面对李闲冷战,好像家里没有他这么个人一样。老爸老妈也劝过她,但李梅置之不理,两人只好委屈了儿子。
这样的气氛,让李闲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因此,在收到剑桥大学的offer后,李闲立刻奔赴英国。假期回来时,发现父母已经搬到贝弗利山庄,自己就干脆搬到了老宅。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昨天,在将妹妹救出来之后,冷战终于结束了。 “阿闲啊,现在你和阿梅都和好了,就搬回来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