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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气好,眉眼弯弯,是会蹲在宿舍楼下耐心喂猫侧脸温柔的邻家哥哥类型,给人感觉没准哪天就能在表彰见义勇为的新闻上见到他的名字,而且吉他弹得又好,刚入学就吸引了不少新生老生的目光,但是程际野并不是因为这个才注意到他的。
程际野只是觉得,写出这样的歌的人是很耐人寻味的,与其说是游星戈的歌,不如说是游星戈这个人,他给他一种熟悉感,这种熟悉感像是日复一日的太阳升起时早晨的空气一样,涌进鼻腔的时候带着露水的味道,而他已呼吸了很多年。
忙着兼顾学业和乐队的年轻人于是下了个自认为准确的定义:这是个一见如故很有共同语言的朋友。
即将要把自己的大学生活过得多姿多彩的游星戈知道他的想法后也会认同,但是比起朋友,他总觉得换一个词或许更能形容程际野给他的感觉。
程际野是很特别的。
这天下午他刚刚下课,书包还没放下就要去琴房楼,路上遇到个一头大波浪的美艳学姐,正巧在和程际野说话,看到他过来友好地点点头就走了,程际野顺手就把他的吉他提走,要一块去琴房。
他们琴房楼层很高,乐队其他人都没下课,金发混血的鼓手没一会就发来短信,说是选修课他们都不敢逃,没办法,最后排练室只有他们两个,游星戈就拿起吉他坐在阳台边上弹,一条腿搭在那里,姿态很闲散。
夕阳洒着金光,琴房楼高,空气好,程际野靠着墙在那里听,乐声从容而美,像流水击打崖壁,很自由的调调,有金光洒了点在程际野的衣服角上。
“你学了几年吉他?”等游星戈弹完一曲后,他才问,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好些年了,最开始是自学,后来有老师教,那老师听我说是自学,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游星戈笑道,接着就想起来什么,眼睛很亮地问程际野,“我吉他确实弹得好吧?”
他这时的表情实在让人难以招架,程际野摇头:“不用问我的,你弹得很好。”
游星戈背后是高楼层的一整面透明玻璃,会让阳光直接照进来,他说:“我知道,我只是想听哥夸我嘛。”
他弯起眼睛笑起来,程际野把目光移开,才二十岁的年轻人还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最后只淡淡地“嗯”了一声。
游星戈总觉得这声音带着没被掩饰完全的慌乱,他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其实我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来着。”
“你会拉吗?”
这本来就是随口接下来的问句,连语速都很快,程际野以此来跳过刚才的话题,哪料游星戈没继续接沉默了会。
过了几秒后游星戈才开口,表情有些不太好意思:“虽然是最喜欢的,但是拉得不怎么好。”
主要原因是以前穷,小时候买个吉他都攒了好久钱,小提琴老师不好找是一回事,没钱又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