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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片暗绿,又被白房掩映。
南城的雨季漫长得惹人厌, 自从钟情穿过来后, 几乎断断续续一直在下, 让他连把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晒晒都不太可能。
他打了个哈欠,在别人家别墅的落地窗前盘起长腿, 手里拿着本推理小说在看, 落地窗前的台阶上正好能让他放书。
这本书简直是这间毫无多余装饰的房间里唯一能称之为有意思的东西了。
难以想象这会是江霄喜欢的书, 大概率是江一恪的,随手就倒摊在落地窗的角落里, 不知道蒙了多久灰。
今早医生来给他换药, 看着他早就把绷带全扒拉下来了, 犹犹豫豫也没有多说什么,医生在心里想, 或许这位长得很帅还意外受伤的客人并不怎么喜欢被束缚的感觉。
江家很少有客人这一说,小少爷早些年会带朋友回来, 可都要被他哥那张冷脸给吓跑,江霄还什么都没说呢, 冷淡地抬抬眼, 那些大概率是小少爷狐朋与狗友的家伙就要往后退连连尴尬一笑, 下次找借口推脱就再也不来了。
长这么帅的客人也是第一回。
江一恪敲开门进来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
细雨淋打着落地窗, 玻璃窗外墨绿掩映, 那是别墅的后花园,换回自己的黑色机车服的年轻人盘着腿在看书, 冷白的皮肤上一颗泪痣也很冷,发丝正巧翘起, 浓重的黑白绿交融在一起,细雨又将之冲刷出一层盎然生意。
头发染成金色的小少爷头顶的呆毛动了动,莫名觉得有点尴尬,他摸了摸鼻尖。
毕竟自己前几天还朝着口出狂言的人居然出手救了自己,这让他还怎么开口挑衅!
他还说自己要打败钟情呢。
最后江一恪在很多张嘴就能来的话里挑了句最不能表达自己意思的一句,他敲了下旁边的门:
“你,出来吃饭。”
好、好不礼貌,他不是这个意思啊。
让他哥听见了又得训他。
江一恪还没来得及露出哭丧的脸,钟情抬眼看了他,把书随手放在一边,盘起来的腿舒缓往台阶下一搭。
“这是你的书吗?”
他问江一恪。
江一恪看了眼那本墨绿封皮的书,他摇头:“我哥的,不是我的。”
钟情挑了下眉。
架一副金丝眼镜的男人总会让人想起财经杂志上每一根头发丝都一丝不苟的封面人物,会细究起不同领带打法带来的不同效果,完全想象不到这家伙认真看一本推理小说的样子。
估计还得焚香擦手表情严肃端坐在他的老板椅上翻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