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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

江霄不知道第一次见面时连眉梢眼角都既冷且酷的人还会这么说话,他神色淡淡地一抬眼:

“其实莫吉托很适合你。”

就像是他闻到的那股风的味道,出现在这个人身上很恰当,也只能用恰当来形容。

仿佛钟情生来就是这样的人。

钟情一愣,对方就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挨得有点近。

他不习惯别人靠这么近,但是还是下意识挑起来个笑,以表自己的寸步不让:“江总还不承认对我很感兴趣吗?”

江霄捏了捏钟情的下颌,指尖的温度一触即分,却有种不容忤逆的强势意味:

“那你不也是这样吗?”

——对他感兴趣。

这一捏不怎么痛,与其说捏不如说摸,温热的触感还残留着,随着男人的手抽走带起点冰凉的风。

江霄终于在钟情脸上看到一种可以称之为怔怔的表情,他勾起嘴角,手在搭在臂间的西装外套上捋了下,完全没在意:

“我先走了。”

扳回一城。

江霄从来不能容忍自己在任何角逐中落于下风,摸清钟情的脾气后就能准确无误地踩上那条线。

钟情扯了扯嘴角,没扯动,还是平着的弧度。

于是嘻哈小哥就看到他们的调酒师在那个架金丝框眼镜的男人离开后就不笑了,他在心里啧了一声,心想这样的阿情还有被拿捏的一天嘛。

事实上垂下眸的钟情并没有想什么,他不笑的时候单眼皮,看上去很凶,给人的感觉就很会打架,又酷又冷,多情的意味被冲刷下去,完全是个酷哥样。

过了一会,他才漫不经心地勾起唇角。

喜欢不起来,但是又不能否认。

他们确实对彼此感兴趣,从第一次见面开始。

钟情把那个扯走的领结重新系上,深蓝色衬着浓墨重彩的长相,颇为潇洒。

——就像一面镜子分隔的两端,在对方眼里能够清晰地看见自己。

明明是排斥的,他不喜欢那样无波无澜的生活。

但还是会觉得很独特。

络腮胡的老板大晚上迎着夜风去跑步,回来带回来支草莓味的冰淇淋,原本不屑一顾,最后还是被冰淇淋折服,在钟情耳边嚷嚷说太好吃了,顺便还问了钟情一句: “阿情你就这么一直干下去吗?其实我觉得你明明有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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