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最诡异的灭门案181(1 / 2)
郑旭分析了为什么查不到裴忠的原因,但我们还有一个最关心的问题——她为什么用石头敲地呢?当我们问到这个问题时,郑旭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我俩一句:“你们觉得出租车司机说的灭门惨案是真的吗?”
王同和我吃了一惊,我们这才忽然意识到,如果真有这种灭门惨案的话,以郑旭的身份,她应该比我们任何人都了解。
“嗯,这种凶杀案应该有,不过我觉得那个出租车司机说的,肯定有很多夸大的成分,民间的传闻都是这样,添油加醋的,有极大的水分,他说死了有八九个人,但我觉得实际情况肯定没死那么多。”
王同听我这么一说,也连连点头,看来他完全同意我的观点。
可没想到的是,郑旭却摇了摇头说:“当我们判断事物时,往往用已有的经验去推测,这样有时候是对的,但很多时候,也会让人误入歧途。发生这个案件时,我刚从美国回来,在一所警察大学教学,还没到省里参加一线的侦破工作,但关于这个案件的内部调查卷宗,我后来却详细研究过,还当面和好几个当时参加案件侦破的专家谈过。
因此,我对这个案件的诸多细节,还是比较了解的。
其实,在这个案件中,真正死亡的人数是十二个,其中还有一个怀孕八个月的孕妇,因此,也可以说受害者是十三个,所以,就死亡人数而言,那位出租车司机非但没夸大,还说少了,导致这种误传的,可能与对案件的保密性有关,这是一起极少见恶性案件,也是一起异常诡异的案件。
另外,这个案件并非没破,而应该算是破了案的……”。
“什么?破了案了?那为何没向社会公布呢?如此恶劣的案件,如果让人们觉得没破案的话,无论是对政府的、还是公安部门的唯心,都是一个重大的伤害,破
了案还不公布?这是有病吧!”
不知为什么,了解到郑旭说得这种情况时,我情绪不禁有点激动,对这种做法完全不理解。
郑旭则很耐心地听我说完,才依旧声音平静地解释说:“之所以没有公布案情和侦破情况,是因为其中另有隐情,真实的案件,其实比那个出租车司机说的还要凶残和怪异——当被发现时,受害人的尸体已经发生了严重的自溶现象,尤其是五官和头骨,都变成软塌塌的,面目全非,死者的模样根本无法看出来。
在破案中最关键的一环,就是确认受害者的身份,如果受害者身份确定不了的话,侦破起来,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而确定人身份最快速的方法,就是通过受害者的面容。
如果不了解案件详情的人,一定会想当然的这样认为——被爱者又不是死在在野外,而是死在家中,只要看看那是谁的家,受害者身份不就轻易确定了吗?
可诡异的是,死者并不是房子的主人一家,因为房子的主人一家五口,正好去国外游玩去了,也就是说,那是十二个不明来历的人,忽然死在了他们的家里。
当房子主人一家旅游归来,推开院门时,就发现了十二具好像已经‘融化’了的尸体,也就是说,每个别害人的尸体,都发生了严重的自溶,只有大概的轮廓还在,好像融化了的冰块一样,这十二具尸体,从院内到房间里,杂乱的分布着。
其中,只有一个孕妇的尸体,自溶程度最轻。
其实,人在死后,尸体都会发生某种程度的自溶——因为人的胃部、还有肠道内,都有消化液,一旦人类死亡,这些消化液就会溶解内脏器官,但这种自溶,只是轻微的,绝不至于会如此严重,更不会溶解到头部。
而法医在做检查时,发现让尸体发生溶解的,并不是化工用的强酸类——比
如硫酸、盐酸等——而就是人体内的消化液,并且这种这种人体的溶解,是从内部开始的,另外,当那些尸体发生严重的自溶后,竟然没发出任何腐臭味,反而是一种特殊的香气,虽然那是夏天,甚至都没招来苍蝇,光是这点就让人不可思议;当时国内一流的法医专家,甚至是医学专家,都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最诡异的还不是这些,当时,公安部门对那个区域的人口做了调查,确定这十二名死者,并不是那个区域的居民,因此,办案人员还调取了周围所有的摄像头,走访了几千人,都没发现有有外人进入那个区域的记录,他们也详细的检查了院子的院墙、大门,仍没有找到任何攀爬、或者破坏的痕迹,这十二个人好像凭空出现的一样。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屋里沙发上的一个死者,还留了一封所谓的遗书,那封遗书就在沙发旁边的茶几上,遗书上说,他是这十二个人的领头者,是他用一种奇异的方法,把那十一个人、最后包括他自己,都杀死了。 因为这个案子太诡异了,根本无法结案,虽然算是找到了凶手,但这种结果,不可能向社会公布的。因为尸体自溶的现象严重,想在尸体本身找线索——比如尸体上有没有搏斗的痕迹,有没有致命的伤口等——都已经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