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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摸了摸谭斯文的脑袋:“好小子, 你还挺聪明的, 好了, 快点去吃吧,今天有红烧鱼, 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吃的,菜也要多夹一点, 那个清炒莴苣也很不错。”
谭斯文在外面干活是真的热啊, 林默之摸了一手的汗水,前一天还是叛逆的鬼火少年, 这突然就变成勤勤恳恳打工人设, 如此突兀的转变只需要一顿饭的诱惑,要是小鱼师傅有分身能够在世界开满店, 是不是能让很多家庭轻松解决叛逆问题少年?
谭斯文立马飞冲去验美食券然后拿到餐具开始打饭。
林默之跟雅芙打过招呼后,对方也赶紧挽住谭皎烟着急着要去吃饭了。
林默之心生感慨,刚刚还想着要不要打包回去,结果根本没必要,家里这两位根本等不及等他打包,已经各显神通想尽办法跑来华国食堂。
半大的小子正是最能吃的时候,谭斯文看着一条鱼根本不够,他要了两条,忙忙碌碌跑了好几趟,终于把自己的主食还有两条红烧鱼都放在了最靠近空调的位置。
还是他们华国食堂好啊,外面大食堂他进来的时候都感觉不到什么冷风,只看到头顶几个大风扇在转动,也不知道有没有开空调,反正热死了。
这时,他又看见旁边有个可以盛酸梅汁的饮料。
毫不犹豫摘下一个杯子,然后装满酸梅汁,直接咕噜咕噜一饮而尽。
冰爽劲凉!而且一点都不刺激,这个酸梅汁也太好喝了!
他感觉自己身上最后一点燥热都被抹掉了。
谭斯文畅快地啊了一声,然后挽起袖子,迅速进入干饭状态,第一筷子自然是夹向红烧鱼,好久没有看见长得那么标准的红烧鱼了,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来看,都狠狠戳中了谭斯文的食欲。
他筷子当成铲子用,一下子夹起一块差不多六七厘米那么长的鱼肉,横着筷子往上抬,害怕中途掉下来,谭斯文迫不及待低下头伸出嘴巴去接。
那么一大块红烧鱼全都塞进他的嘴巴里,鱼肉细嫩,味道咸香多汁又鲜美,谭斯文幸福得好像一颗海草一样摇摆起来,还是一颗红毛海草。
刚跟雅芙打好饭走过来的谭皎烟忍不住说他:“你看你,吃饭没个吃饭的相。”
谭斯文一只手掌压着自己的脸颊挤出肉来,另一只手继续朝着红烧鱼伸过去,他用非常浮夸的语调说:“太好吃了~大姨,你快点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