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金融税收改革(特鸣谢书友 tai1972 的2张月票!)530(2 / 2)
工部尚书郭贽出班道:
“陛下,目前市面上金银供应突然大增,物价有腾升之势,而粮价乃万种商品价格的基础,又是民生命脉,臣以为朝廷应投放各州府“义仓”中的储备粮,平抑粮价。”
柴宗训深知,如今金银供给大增下,物价上涨较快,经济上就是一次“输入型通胀”。
粮价是万价之母,朝廷出手压住粮价,自然可以稳住全社会物价。
然而“谷贱伤农”,若以压住粮价来平抑全社会物价,那实质上就是让全体农民来承担通胀的代价。
若任由物价上涨,则会是一个“价格闯关”的过程,直到大周全社会的商品和市场中流通的金银,再次达到一个平衡。
而在这个物价快速上涨的时间周期内,越是富人,赚钱能力越强,所受通胀影响最少甚至还能得利;
而收入渠道单一的百姓,赚钱能力较弱,所受通胀影响越大,若朝廷处理不好,百姓们有生活水准下降之虞。
而对朝廷来说,物价普遍上涨,收税额也会增加。
而大额银票的需求,也说明现在的大周各行各业,在柴宗训四十余年的力促工商发展之下,市场多年竞争之下,已出现了少数资本实力雄厚的行业头部企业,有了垄断行业的可能。
柴宗训沉吟良久,道:
“此次物价上涨,乃是因短期内开采扶桑金银矿所致的金银供应大增而起。
若朝廷以仓储粮平抑粮价,虽可快速控制住社会物价上涨趋势,然而对于占国民近半的农民的收入和生产积极性,极为不利。
不如任物价上涨,直到我大周社会的金银供应和社会上生产的总商品,通过市场再次达成平衡,然后物价便能稳定下来。
朕意不如从五方面、多管齐下,解决此次物价上涨问题:
其一,限制扶桑金银矿的开发,朝廷和民间均不得再新开金银矿,以后保持如今每年的黄金产量十万斤、白银一千万斤不变。
其二、“皇家钱庄”发行千两银票、万两银票,以适应商业发展所需。
其三、将全国除一些经济较落后新占之地外的所有州府的雇工最低月俸,提升至每月4两。
百姓免税额提升至月俸八两,以保证百姓在此次物价上涨中,生活水平得到保障提升。
其四、在《大周刑统》的商法典中,新增一条“反垄断法”:
对于任何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一家或数家商号,若联合操控商品供应、商品价格,或人为设置障碍阻止其他商号进入行业等行为的,行成垄断行为。
官府对触犯此法的商号予以整顿、拆分,直至取缔,以保证各行业的良性竞争。
其五:针对我大周如今商品经济十分繁荣,海贸发达,民间赚取到巨额财富之巨贾豪商数量可观,朝廷就此开征“遗产税”:
对于民间家财超过万两的家庭,儿辈继承财产时须上交朝廷三税一的“遗产税”,方属合法,朝廷对其财产进行保护。
这些税收,皆用来扩建民生工程,增加最广大百姓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