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圣周祖训(特鸣谢书友 风中飞絮11111111 2张月票!)554(1 / 2)
十二月十八日,玛雅大陆的“雅王”柴济峻奏折传来,恳求父皇允准,他将在明年七、八月间休“问安假”,返回汴京看望父皇母妃。
柴济峻自从开熙四十二年被封为“雅王”,因玛雅大陆距离大周本土距离遥远,柴济峻已八年未回过国探望父皇母妃。
柴宗训当即回旨,允柴济峻明年回汴京,并可休假一年,瞩他乘坐来往于两地的皇家海军战舰前来汴京。
想到柴济峻明年即将回国探亲,有必要将大周帝国帝位继承制明确下来,在十二月二十日早朝时,柴宗训与众臣商议此事。
柴宗训道:
“帝位继承制关系到我大周社稷万年稳固,不可不慎。
这几年来,朕思量了方方面面。
我中华帝位继承,无外乎以嫡长或以贤立储君,二种办法各有优劣。
从社稷稳固考虑,朕决意确立“嫡长制”立储制度:有嫡立嫡,无嫡立长。
辅以朕所定的“大周祖制”,使帝室子孙各安其份,庶可避免如“玄武门之变”等社稷之祸矣。”
众臣听罢,大多表示赞同,而宋王之例乃特例,亦无人会提出异议。
见无人反对,柴宗训当即将立储的“嫡长制”确立下来。
柴宗训道:
“为保我大周社稷传续万代,永为世界之巅峰强国,谨防朕后世子孙皇帝中出现胡作非为的昏君、暴君,朕决意确立我大周帝室祖训。
朕现在说出来,众位爱卿来帮朕斟酌斟酌。”
垂拱殿中众臣皆洗耳恭听。
柴宗训喝了几口香茗,续道:
“朕拟定了几条祖制,凡后世子孙皇帝如有胆敢违反者,皆不得为帝!
其一:立储以“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嫡长制。
其二:“农工商并重”,永不得废弃工商,大周帝国永远“以民为本,天下为公”。
其三:永不得恢复“推举制”与“恩荫制”等官僚特权世袭制度,考成法、乡贤局二项制度永不可废!
朝廷仕官人材必须以“四科”科举录取,不论百姓贫富贵贱皆可凭材学参加科举。
其四:永不加赋。农工商百业税率最高不得超过三成。
其五:军队的轮戍制与退役制,官员的任期制与致仕制,不可废止。
其六:宋王国中称帝,继太祖郭姓之祀,无论何种情况,宋王一脉必得保延续。
不能做到此点者,不得为帝。
其七:依法治国。
《大周刑统》乃我大周根本大法,只可完善修改、与时俱进,绝不可废。
这七条祖训,只要违反其中一条者,皆朕不肖子孙,不得为帝!
朕允帝室子孙与天下文武百官、百姓,共讨之!另择帝室子孙之贤明者为帝!”
众臣听罢,议论纷纷,大多都表赞同。有些大臣虽然从自身利益出发,希望官僚享有世袭特权,但面对极为强势的皇帝柴宗训及“卢赵逆案”的前车之鉴,也只能半点异议不敢提。
首辅寇准出班道:
“陛下圣明! 有陛下所定的这七条祖制,以陛下之盖世威望,必可保陛下子孙皇帝凛遵,使我大周帝国社稷万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