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257(1 / 2)

  但碍于魔法灯带着魔法这个概念,就势必只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普通人用不起也不敢用。

  否则你家用个魔法灯, 隔壁明天就能向教廷举报你家有女巫施展魔法,不论真的假的, 总会有教廷裁判所的人走一趟,被举报的人家要是不肯出点血, 说不定就会弄假成真。

  要不然,裁判所每年的赎罪录上,长长的业绩表,向神明展示自己一年驱逐多少黑暗势力,剿灭多少邪恶女巫,这些数据从哪来?真要有那么多女巫,他们这些低阶神官能打得过?

  疑似就足够,加上审判女巫的手段,最终是与不是,还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

  所以哪怕魔法灯的制作工艺再简单,在原来的奥兰王国,也只有拥有特权的贵族和教廷能够使用,根本不可能普及到平民。

  可希雅让多米尼克做的,就是普及型魔法灯。

  不光让平民能够买得起用得起,甚至连女巫领的公共道路上,也要安装魔法灯作为路灯,确保所有通行主道在夜间都有足够的照明。

  家里有矿的希雅,原本只是打算用魔晶石矿脉挖矿中铲除的魔晶石碎片来做这些魔法灯的能源,大块的魔晶石成品可以用在魔能炮和其他高阶魔法道具上,那些碎片就有些鸡肋,正好用在魔法灯上,物美价廉还不浪费,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作为0阶术法的照明术,随便一个只要觉醒了魔力的魔法师都能够施展,甚至都消耗不了多少魔力,制造成为路灯的魔法灯,一丁点大的魔晶石碎片就能充能一个月的夜间照明,真正成本耗费大头其实还在定时器和保护护罩上。

  按照希雅的说法,其实如果不做定时器,白天亮着也消耗不了多少魔晶石,但这是多米尼克作为炼金术师的坚持,她也只好尊重。

  至于保护护罩,实在是因为这种魔法灯哪怕用的只是魔晶石碎片,对于外来商人来说,价值也非同一般,若是随便雇佣上几个流浪汉,装作喝醉了去拆走路灯拿回去,他们只要带出女巫领,无论卖去哪个贵族领地或是大城镇都能赚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

  三倍利益都能让商人们冒着上绞刑架的风险铤而走险,更何况十几倍。

  所以就只能加装魔法防御护罩作为防盗措施,这东西的成本,就比魔法灯高两倍了。

  为此,多米尼克只能想尽办法从各个流程中降低制造成本。

  本来,魔法灯的原理是在玻璃灯罩中安装照明术符文板,通过定时器激活照明术后,灯罩里的照明术会被玻璃灯罩的球形放大扩散,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照明作用。

  这种0阶照明术符文十分简单,可以用希雅先前发明的符文刻印机直接批量刻印,比人工绘制方便快捷,这也是女巫领能够批量高速生产魔法造物的关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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