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2 / 2)

  无论是最早靠魔法冰箱赚取暴利的布里斯奇商行,还是后来到女巫领采购魔法药剂和魔法灯的各地商行负责人,一看到这些雪鹰身上的商标, 就知道这肯定是多米尼克做出来的“样品”。

  那不赶紧去找他, 怕是就要被其他人抢先了呢!

  在这个以马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代,长途传讯的成本非常高不说, 中途遗失的概率也非常高。毕竟就算是联通各大贵族领地的官道,路上也难免会有盗贼出没, 更不用说占据险要之地的大小魔兽,路上的危险之高,一般人根本没法独自远行。

  寻常平民可能一辈子从生到死,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那些走南闯北的商队,在跑商之余还凭借自身的商誉,身兼信使,哪怕一封信可能要送上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的,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是十分不易了。

  当然,大贵族和王室有专用的快件渠道,靠着皇家骑士团的名声,官方的加急信件,都是由这些专职信使快马送往各地,带着皇家信使徽章的信使,无论经过哪个贵族领地,都可以享用免费食宿,并且由当地贵族提供换乘马匹,以确保王国政令通畅,信件传送安全及时。

  这种送信方式速度的确比商队快得多,但缺点是只有伯爵以上的大贵族才能享用,中小贵族若是搭个顺风信,都要付出不菲的代价,商人和平民就不用想了,有钱人家也不会替你送信。

  以前的确有人曾经利用鸽子或飞鹰来送信,但是同样存在安全问题,加上这种方式被人拦截的概率太高,风险自是不言而喻。

  可眼前这小雪鹰木偶就不一样了,一看就是魔法造物不说,还打上了女巫炼金工厂+雪鹰一族的标记,一般人谁敢动?

  上一个敢偷魔法路灯的人,被挂在路灯上示众,晾了足足三天,每天还有安娜小女巫去刷个圣光术保证他死不了,可这种刑罚,简直让人比死还难受。

  按照女巫领主的说法,这属于“社会性死亡”,简称“社死”。

  从那以后,哪怕晨曦之城里各种公共魔法设施毫无保护地摆在大街上,也没有人敢再手贱地去薅一把,实在是因为这犯罪成本太高了!

  就算是买个魔法灯,也就是三五个银币的事,为了好奇心或者省钱导致这种公开处刑的结果,名声扫地不说,以后想在晨曦之城里找个工作可就难了去了。

  是的,外来的难民和商户,以及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们,都发现了晨曦之城正在大量招工的情况。

  毕竟,在这个尚处于半封建半奴隶制时代的王国里,王权不下贵族领,大部分领地都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商业行为仅限于各大主城之间的贸易,工业就更不用说了。

  而领地里除了少数自由民之外,大部分人都属于领地贵族的财产,领主能给他们管吃管住饿不死就已经算是天大的仁慈,哪里会有什么私人财产。

  没有私人财产,就谈不上购买力,单靠少数的自由民,根本支撑不起一个正常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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