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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精神看起来很不好,初次见面时急于证明自己清白的焦急似乎快要被磨平了,只剩下了憔悴和茫然。

“我认为你不是凶手。”

熊小时坐下,开门见山。

“我今天来找你,是因为有人告诉我,他在5月1日的23点48分见过你,而他看见你的地方,离被害人的家至少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当然,一个小时的路程是约数,何阅的话也不能完全相信。但只要孙茂远愿意把案发当时他的所在地告诉她,她就能想办法去做核实。

果然,在听到她的话以后,孙茂远的眼神里浮现出了一丝激动,他动了动嘴唇,马上就要开口。

可是,接下来,熊小时所期待的场景并没有发生。

就在她握好笔,已经准备好要记录地点的时候,孙茂远抿住了嘴唇,驼着背埋下了头。

熊小时放下笔。

“你不肯说,是因为郑辉吗?”

孙茂远猛地抬起头,错愕地睁大了眼睛。

他的表情根本就藏不住心思,熊小时不用听他回答就知道,她说的没有错。

“你们两个人身高体重差不多,连眉尾痣的位置都很相仿。说实话,如果戴上口罩帽子,真的很容易被认错。”

她的手指慢慢地划着桌面,声音放缓,“证人指认你,一是根据身型,二是根据你眉尾的痣。而证人和被害人、和你,都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他没有说谎的必要,也就是说,凶手不是你,就是一个和你身型相仿、眉尾同样有痣的男人……”

她的话只说到半截,便抬眼看向孙茂远。

“不、不能。”

孙茂远也听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他磕巴地认真道:“郑总,有钱,不缺钱。”

“所以是他给了你钱?”

熊小时划动的手指停住。

“给了多少?10万?”

孙茂远咽了咽口水,闭着眼睛,艰难地点了头。

“你到底在替他做什么?”

“不、不知道。我只是,听、听、听、听话。”

孙茂远为了能解释明白,说话间脸都憋得通红,急得又开始哽咽。

“准时到,按说的,走路。不说话。就给、钱。”

熊小时:“只要你准时出现在指定的地方,听话地按照约好的路线走,并且不出声,郑辉就给你10万块钱?”

孙茂远松了一大口气,喘了喘:“对。”

走几步路就给10万块,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

熊小时怎么都没办法把这件事往好的方向想。

郑辉在做的八成不是什么合法的事,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就花钱雇孙茂远冒充自己,替自己去做危险的事,或者制造不在场证明。

但这并不关熊小时的事。

孙茂远是不知情被骗了也好,是知情却为了钱去做了也罢,都和她现在在处理的案子无关。

她的任务就是证明孙茂远在这个抢劫杀人案中无罪,至于他有没有干过其他违法乱纪的事、如果被郑辉牵连而再次被捕怎么办,这些,都不在她的工作里。

她想了想:“那你应该把这件事说出来。”

“不,你必须说出来。”

她盯着他的眼睛。

“你一不是初犯,二没有自首,以现在全部的证据事实看,你所犯下的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很有可能最终被判的会是立即执行的死刑。”

“我,我没杀人!”

孙茂远听到她的话,慌乱地几乎站了起来。

“我没杀人,为什么要、要被判、判?”

熊小时摇头:“你知道检察官会怎么说吗?你急需大量现金为母亲治病、有证人看到你从被害者楼下经过,可以证明你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条件,而你也确实使用了大量来源不明的现金,并且无法回答现金来源。”

“有dna鉴定意见可证明你的毛发出现在案发现场,且是在被害人受伤出血后才掉落的,这是直接证据,真实可靠,你也无法对此做出合理的辩解。”

“你最初所交代的不在场证明与查明的客观事实和证据相矛盾,被推翻后又采取消极态度拒绝回答,也可以增强认定你作案的内心确信。”

“而这些,在你不肯交代不在场证明的前提下,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一条都无法反驳。最后,法院就会判定,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特别严重,判无期都算轻,一个搞不好,就直接是死刑。”

看着孙茂远颤抖的嘴唇,她放慢语气:“你看,并不是你说你没有作案,别人就会相信你没有作案。你有作案动机,你的头发又出现在现场,他们对你的怀疑是完全合理的。但想要打消他们的怀疑,也很简单,你只要告诉检察官,2017年5月1日的晚上你到底在哪儿,这件事就会变得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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