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1 / 2)
郑小娥隐约听宋少辉提过这事,她就不想把她那个特别有文化的闺女,嫁给一个大字不识的穷当兵的。
“秀被我宠坏了,她根本不是能吃苦的人。让她嫁给军人,纯属是去扯后腿的。先不说干活,聚少离多、一切全都靠自己的日子,她就不行。”
郑小娥还挺实在的。虽然已经快火烧眉毛了,她依旧没有骗人,让幸芳帮她给郑秀保媒。
郑秀就不是当军嫂的料。她是个柔弱的文艺女青年,肩不能挑,手不能抗。郑小娥只是想要她留城,却不会为了让她留城,而说谎话骗幸芳。
幸芳觉得郑秀没郑小娥说的那么柔弱。那姑娘幸芳接触过,知道她性格坚韧,没有看起来那么的弱不禁风。军嫂郑秀是能当的。但既然郑小娥不愿意,幸芳就不勉强了。
幸芳故作遗憾叹了一口气,说:“唉,可惜了。部队是单身汉最多的地方。错过了真可惜。”
郑小娥也觉得遗憾。只是现在还没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她就还想再努力一下。万一舒城还有漏网之鱼的好小伙呢?
把郑秀嫁给舒城人,让她在郑小娥眼皮子底下生活,郑小娥也能放心。
郑小娥还做着美梦,就拒绝了幸芳的好意,跟幸芳一起吐槽起了撬她墙角的王家,以及放她鸽子的冯家。
把这两家人例行都骂了一遍,郑小娥才略微顺气。幸芳正跟郑小娥说八卦说的欢,郑家就有人来拜年了。
第77章
◎金凤单挑革委会◎
出乎意料, 又在情理之中,来郑家拜年的人,居然是金凤。
许久未见, 金凤看着憔悴了很多。曾经穿金戴银, 打扮的光鲜亮丽的作精大小姐,今天穿着补丁摞补丁的,掉色臃肿旧棉衣。棉衣看着就不暖和, 金凤肉眼可见的非常落魄。可奇怪的是,一身破落户打扮的金凤, 态度居然很平和。
从前金凤心性高傲,谁也瞧不上, 看什么都劲劲儿。现在, 她从天堂掉落尘埃, 却好像大彻大悟了似的, 眼神明亮,头脑特别的清醒。在历经劫难、浴火重生的金凤身上, 幸芳隐约的,居然看到了洒脱和豁达?
就挺离谱的。
幸芳暗自吃惊的打量着金凤,想不通她这几个月遇到了什么事情, 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沉稳大气的模样?
现在的金凤, 看着可比从前顺眼多了。如果金凤以前是这样的,幸芳敢保证,她一定不会讨厌她。金凤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不管是气质还是外形,她看着都和从前判若两人。
如果不是在郑家遇到,走到路上碰见这样的金凤, 幸芳肯定认不出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