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219(2 / 2)

  他亲了亲江眠的鼻尖:“现在你才是我的家人,只要你不会不要我,那你就不用担心。”

  江眠瞥见了陈故回给夏茗的那两个把敷衍写在了明面上的「理解」。

  他不觉得陈故这么回有什么不对。

  陈故去年回到南界到现在这么长时间,这声对不起却现在才到。

  迟来的歉意,已经不能够弥补什么了。

  ——

  陈故生日过后没多久,江眠他们也就开学了。

  虽然江眠申请了大四实习,但也还得去学校走一趟。

  陈故送他去的,也陪着他在学校里转了会儿。

  因为有点闲不下来,江眠还顺便接了个公益案子,是遗产纠纷。

  去世的老人家在南界有三处房产,其中两个门面都很赚钱,还有一个是独栋带泳池的别墅,在内地和国外也有几处房产。

  他向正规的司法机构递交过遗嘱,但是在病床上在无司法人员但有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另起过一份完全不一样的遗嘱。

  给司法机构的,是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清清楚楚地分给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但之后另起的,是将自己名下的两个门面给了养女,剩下的托养女捐款给山区儿童。

  “如果是内地的《民法典》,那么就不会有太多纠纷,因为《民法典》有规定,公证的遗嘱效力是高于未公证的。”

  南界和内地属于一国两制,两边法律有相似之处,却也有不同之处。

  江眠一边看资料,一边跟陈故说:“但南界的《南界民法》中有说过,在特殊危急情况下立遗嘱,是可以视情况而高于公证遗嘱。”

  “比如说人等不到公证?”

  “对。”

  “那这个案子还有什么难的吗?”

  “问题就是当时立下遗嘱的情况没有那么危急。”

  江眠翻过一页:“那时候立遗嘱人并未被下达病危通知书,但在第二天他就急病去世了。”

  “而且第二份遗嘱继承人,说是养女,其实更是护工,并不在他户口本上。”江眠平静道:“他起第二份遗嘱,是因为入院后两个儿子没有来看过他一眼,而且还不是老人聘请的,她就是照顾自家老人时,顺便照顾了立遗嘱人。即便立遗嘱人提出要给她发薪资,她也没有收下。”

  陈故有点没明白了:“她不图钱的话…你的委托人是?”

  “是那位养女。”江眠说:“她说她可以不要老人给她的那两个门面,但一定要老人说的其他需要变卖捐出去的房产,她答应了老人,要帮老人把钱捐给那些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书读的孩子们。”

  陈故表示敬佩:“伟大。”

  江眠把文件看完,去加了委托人:“你在南界不久,所以没听过她的名字,她经常上报纸和杂志,她自己没什么钱,但却是抗灾一线的民间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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