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入股之悯224(1 / 1)
临睡前,刘中义决定和庄瑶好好沟通沟通他姐姐和马晓琼入股的事儿。 “今儿出了多少吨?”刘中义问靠在床头玩手机的庄瑶。 “600多吨。” “进账5万多,不错。沙场一共是17万吨的储沙辆,照这个进度,希望在一年内把沙场的沙卖完,咱投资新桃园的本钱可以快速流转回来。” “投资新桃园以800万来计算,你三个每人两百多万,咱够啊。” “刚刚够,咱不是还想买房嘛……我打听啊,咱看的那一栋最好的位置,快卖完了!” “那咋办呢?没有比那更好的楼盘了。”庄瑶的语气里有些着急。 “不过,我已经有办法了。” “啥办法?”庄瑶急切地问。 “我3个姐姐想入股新桃园,她3个共入股50万,还有马晓琼入股15万,都入在我名下,这钱够交首付了。” “啥?入在咱名下?”庄瑶有些吃惊,“你姐姐和马晓琼应该都不清楚这样的入股只属于私人协议,她们没有股东权益的吧?用这种方法坑人钱的多了去了,她们要是知道这一点,不一定会这样入股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她们就是看咱的桃园做得很顺,沙场更顺,捡钱似的,完全相信我嘛,她们根本就没往那上面想。我三个姐姐根本就不懂。” “哎,咱考察桃园不是今天才回来吗,你姐姐怎么就要入股了?你这么快就跟她们说啦?” “不是这样。一个月前,我大姐就跟我说了,要是再搞桃园,扩大了,让她们姐妹三个入个小股,好改变一下生活。” 庄瑶沉吟半晌后说:“65万的小股,每年从咱手里掏走几十万呢!你好好想过没有?你怎么像罗宾汉似的,把自己看成救世主?咱们不是大富翁,投资新桃园钱都用光了,连买房的钱都没有,你还想着拉人家!” “问题是,不是人家呀,是我姐不是?” “她们这样的股东,根本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条件,不是股东,分什么红?社会上这样的出资充其量只属于借款。真正的股东有钱了,再把钱还给人家。你这样搞,如果桃园年年收益稳定,那她们年年轻轻松松从咱手里分红。这样的事,只有你这样的傻子才会做!要是咱没钱投资,还有得一说,但事实不是这样啊!你就是个傻子!”庄瑶说完,一扭身,给了刘中义一个后背。 “你别生气嘛!你听我慢慢说,”刘中义知道庄瑶是懂得大义的人,她的牢骚并非没有道理,他需要耐心需要多说说话,“我的兄弟姐妹都是在贫困中长大的,不像你们4姐妹,享着父母的福。岳父岳母都是公务员,把孩子照顾得好好的,你们哪里受过罪? 穷怕了的人,才会对富人的生活格外向往。那些大城市里的三陪女、甘愿给富翁当小三的,大多数是穷怕了的人,她们一旦有机会摆脱贫穷,会一发而不可收。 我从小是穷孩子,思想上有穷根子,我向往富贵,我爱钱。我无数次地想过,如果我有能力让自己的兄弟姐妹都过上好日子,我会全力以赴。推而广之,那些自己有了钱,不为名利做慈善的人,是最高境界的人。在我眼里,他们是活得最有价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