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初婚之后(1 / 1)

193X年,我二(戴望舒)

那就二哥我来说吧。我也已经等得够久的了。

跟丽娟结婚后,我的精力都放在出书和杂志上面了。书是《望舒诗稿》,是我的第三本诗集。杂志是先后办了两个,一个是《现代诗风》,第二个是《新诗》。《现代诗风》只出了一期。其实卖得很好。以我当时可以说如日中天的诗名,这本杂志印了很多册,印出的转眼就卖完了。这在当时是非常骄人的成绩。可是却只出了一期,我甚至都懒得去加印。

原因是,我当时冒出一个想法,并立即东奔西走地付诸实施。我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把中国两大诗派联合起来。当时中国有北方诗派和南方诗派两大诗派。北方诗派包括“新月派”和“后期新月派”,代表诗人有卞之琳、何其芳、林庚、曹葆华等。也就是徐志摩的“徒子徒孙”之辈。南方诗派主要指“现代派诗人群”,以我为代表,里面有不少大名鼎鼎的人物。

时人说:《新诗》是戴望舒为中国诗歌做的最大的一件事。《新诗》的社址就设在上海亨利路永利村30号,也就是我自己的家里。时人说《新诗》的编委是一个极为豪华的阵容,卞之琳、孙大雨、梁宗岱、冯至,再就是我。那时我有两个小信徒,我是这么说的,也就是小兄弟的意思,因为他们都比我年轻得多,却已在诗坛赢得了不小的名声,这两个小信徒即徐迟和路易士。办刊的经费我首先自掏腰包,我出了一半的钱,100元,小信徒徐迟和路易士各拿出50元。小信徒们却拒绝进入编委,尽管我很想借机扶他们一把。路易士拒绝的理由是:出资又进编委,有买官的嫌疑。徐迟也作如是想。

买官?我要哈哈了。不过这两个小兄弟也真是好兄弟,而且他们真的不需要扶持。路易士后来以纪弦的名字被尊为台湾现代诗歌的三大元老之首,人们说他把我带到宝岛上去了。哈哈,听清楚了,是把戴望舒带到宝岛上去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大陆上沉沦,直到领导人访问我的母校里昂中法大学才被出土,我说的是真实意义上的出土。因为,那相关的官方报导里单单把我和蔡元培拎出来提到,我跟大名鼎鼎的蔡元培并列。当然因为我也曾经大名鼎鼎,至少是曾经。可是在我在大陆被沉沦被埋没的那些年里,我在台湾却一直在继续地持续地放光。谢谢小兄弟了。

徐迟在我跟丽娟的婚礼上当我的傧相,他后来写道:新郎官仪表堂堂,从照片上看不出来他脸上有好些麻子(照片上,麻子,好些,我又要哈哈了)。他说:新娘子非常之漂亮。郎才女貌,可谓天生的一对。我要好好地谢谢这位好兄弟,真心的。说我仪表堂堂的当代人还真是国宝级别熊猫级别的存在。后来的后来,八十年代他在国内一度风光无限,必然源于他对我和丽娟的正确评论及这个评论所积的德(至少对我的评语我愿视为“正确”,对丽娟的评论可以用“准确”来形容)。这都是后话了,这意思是,这些是我的后面出现的话。

那个时代,刊物是雨后春笋般的存在,阿猫阿狗都办刊物。有许多刊物出来就夭折,但也有办得好办得热闹的。《新诗》就是办得热闹的,而且特别的热闹,人们称之为中国诗歌的盛宴,说它是横空出世,彩虹一般的出世,说它一转眼就成了中国诗歌和文学刊物的经典,诗歌爱好者和文学青年的必读。

那或许是我最文学的时代。也就是说,我的精力几乎都放到文学上面去了。书和杂志。非文学的生活几乎完全地被我放在了一边。不好意思,这包括我的婚姻生活。

恋爱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这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的初婚。恋是为了婚,婚却未必是为了恋。婚是肉体的合理结合,至少在我那个时代是这样,后来我听说肉体和婚也是可以分离开来另当别论的。而且这种分离后来干脆成了司空见惯见惯不怪的事情。怪我少见多怪了。也怪我早生了一百余年。我听一个医生朋友说过一件事,他的一对病人,夫妻俩来就诊,抱怨结婚五年了还没有孩子。医生朋友询问了具体情况后,大吃一惊:你们一直没有脱光衣服?没有进过对方的身体里面?那女的害羞地说:进过的,他的舌头进过我的嘴巴。医生朋友大笑:嘴巴能生孩子吗?原来你们从来就没有结婚,而一直在恋爱着。

你们大概会说:这个故事别人也讲过。是的,我知道,这个故事有好几个版本,一直流传到虾米小弟的时代。但原版却是我的医生朋友讲给我听的这个。也许他也跟别人讲过,但可能没有讲得那么细,比如舌头嘴巴这个细节他显然没有对其他人说过,所以在后来的翻版里就没有这个细节了。

这是闲话了。我有时想,如果我的大哥,也就是另一个我,也就是徐志摩,如果他晚生个一百年,他的离婚只能算是饭后咖啡余的谈资,只因为他是大诗人徐志摩,但离婚本身根本没人会去在意,赞美的没有,斥责的没有,什么都没有。有人说我这位老兄这位“我”是英雄,也有人说他也就是说“我”是人渣。可笑之至。可是我气愤填膺打抱不平有用吗?有谁能听到?扯远了,扯到我身后去了。那本不是我的管辖范围,我甚至不应该透露我知道这些的。

我后来听路易士的女朋友说了一段语录,让我轻轻地震动了一下。路易士的女朋友跟路易士一样,也有个假洋鬼子的名字,叫路丝。据路易士说,是他跟她手牵起来之后,她自己取的洋名。本来她叫露丝,可她要跟她的心上人同名同姓。不仅要同姓,还要同名。说是英语里路易士和路丝的写法其实是一样的。路丝告诉我,丽娟跟她说,望舒心里只有书和写作,根本没有她和女儿,还说望舒看着她的眼光是穿过她的身体投到后面的书架上去的。路丝说得那么神秘兮兮,还是趁着路易士上厕所的时候说的。有什么可神秘的。我想。可我还是震动了一下。

再后来我又听徐迟的女朋友说了一段语录。这回我是被大大地震动到了的。徐迟的女朋友居然也叫露丝,不过这回是露水的露。这个露丝还是个有假包换的真洋鬼子,一个白俄女孩子,中文却说得棒棒的。她甚至是用上海话对我说的。她说,丽娟有一天对伊港(对她说),望舒的心勿勒伊疙瘩(不在她这里),望舒的心才八了(都给了)前面那个女宁(女人)了。她只是说前面那个女人,因为她还是记不住中国人的名字。毕竟是真洋鬼子。她是当着小兄弟徐迟的面对我说的,也没有神秘什么兮兮的样子。对真洋鬼子来说,这些事情再普通不过了。我想。徐迟也没有责怪她多嘴。也许小兄弟徐迟也知道,真洋鬼子本来嘴巴就多一些个。

可我这回是真的被震到了。这件事情让我想了很多,好几个不眠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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