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1 / 2)

  在看见庭仰的动作后,他用力握了握拳,再松开手时,已经将种种情绪压抑在了心底。

  他看过警方找到的证据了,一本自说自话的日记,以及莫名其妙的证据而已。

  这些东西无法证明庭仰杀过人,关不了多久的。

  估计庭仰自己都有办法反驳这些证据。

  就怕庭若玫还留了后手……

  没关系,他可以请最好的律师为庭仰辩护。

  一个子虚乌有的嫁祸,不能成为庭仰干干净净的履历上的污点。

  *

  审讯室内,郑康锋坐在庭仰对面,对庭仰进行盘问。

  盘问的方法有很多,但那些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而不是受害者的。

  郑康锋不想用这些办法,因为在他心里,始终不觉得是庭仰杀害了庭若玫。

  这很不专业,但他是个人类,有自己的想法与私心。

  说起来也很可笑,他今天与庭仰第一次见面,却觉得这个十八岁少年身上背负了太多东西。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成为,压垮这名少年的又一个负重。

  庭仰看着郑康锋,等待对方的审讯。

  出乎意料的是,郑康锋走完那些基本流程后,没有开始诱导他说出自相矛盾的说法,以证明他杀了人,而是解释案件一般。

  “我们在庭若玫的卧室里发现了一本日记,上面记录了庭若玫的一些日常以及她的想法……一个多月前,她的日记中开始出现你,庭若玫怀疑你因为憎恨她而预谋杀害她。”

  庭仰问:“这个证据恐怕没什么说服力吧?”

  “是的,单这个的确不够。”郑康锋语气平缓,问了庭仰一个问题,“你上一次找她是什么时候?”

  “一个多月前……大概是十一月二十五号左右,我傍晚到的,待到十二点左右走。”

  “庭若玫第一篇怀疑你想杀害她的日记,写于十一月二十六日。二十五日当晚,你走后她因为被人用刀划伤,前往医院就医,我们在她的住所找到一把带有庭若玫血迹的水果刀,上面有你的指纹。根据监控时间,她离开花乡街的时间与你前后脚,除非……”

  庭仰语气轻松地接了话,“除非我刚走就有人持刀伤害了庭若玫,不然划伤她的人只能是我,对吧?”

  郑康锋吐了口气,“对,据我了解,庭若玫曾经有过伤害你的行为,你有杀人动机。”

  庭仰以一种轻松的语气询问郑康锋:“原来你们都认为,我有资格想要杀了她吗?”

  郑康锋还太年轻,他别开与庭仰对视的目光,看向手中复印的庭若玫的日记。

  审讯室的门被敲响,进来的警察对郑康锋耳语几句。

  郑康锋凝眉点头,对庭仰说:“你朋友拿出了案发时的录音,可以证明你与庭若玫的死没有直接关系。”

  是当时的电话录音。

  庭仰低下头,转了转手腕,让手铐可以往后滑一点,这样手腕就能放松地搭在桌子的边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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