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孔家的粮,读书人配吃,老百姓451(1 / 2)

   聂巡抚认为自己有在锦衣卫面前硬气的资本。

   不光因为他是大明的理学宗师之一,在内阁里有靠山。

   还因为他清廉。

   老子不贪财,不好色,不夺利。一生只争个清流的名声。锦衣卫能奈我何?

   再说了,哪朝哪代黄河决口不死人?死的都是些目不识丁的百姓而已,又没死士绅、读书人。

   百姓,呵,百姓算得了什么?不识字、不读书的人,在我眼里根本不配为人。

   聂巡抚的想法,正如老子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聂巡抚虽不是圣人,却自诩圣人的学生。

   刘大夏说“要治水,先救民”。

   聂巡抚不以为然:“皇上让二位钦差来治水。赈灾是我山东官府的事!”

   “你们别忘了,我也是钦差!”

   聂巡抚还真算钦差。

   有明一代,省一级的地方官只包括三司,即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巡抚虽在实际上是封疆大吏,名义上却是皇帝派驻地方的钦差。

   常风有些不耐烦了:“阳谷知县是谁?滚出来!”

   一个熟人来到了常风面前!

   知县竟然是常风的同年,北直隶乡试亚元黄仲仁!大清官黄伯仁的弟弟!

   常风目瞪口呆:“黄仲仁?是你?”

   黄仲仁小心翼翼的说:“啊,常年兄。当初顺天府鹿鸣宴,下官不知常年兄的身份,冲撞了常年兄。下官追悔莫及。”

   常风有些奇怪:“我记得两次会试,杏榜上都没你的名字。一个举人,短短数年竟当上了知县?”

   大明选官极重出身。通常举人参加大挑,被授予县丞、主簿、典吏一类的职务。需要干上十年二十年,才能升为一县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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