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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搜罗了一圈站,发现里面还真的有不少好东西。符合他要求的不多,但是仍然有好几篇,他精心地将这几篇小说的网址复制黏贴下来。
最近一段时间红头罩的手腕受伤了,被哈利圭茵的那只恶魔犬给狠狠咬了一口,要不是有手套保护说不定整只手都能被咬断,但即便有保护,犬牙也咬穿了小臂,在那一片都留下好几个深深的齿痕。红头罩当晚紧急打了狂犬病疫苗跟破伤风的加强针,手腕也不得不做了一个手术。
为了等伤口长好他起码一个月都不能过度用手腕,所以即便红头罩本人强烈抗议,但他仍然被迫临时下岗,意味着这一段时间杰森晚上都空了出来,正好有很多的时间读小说。
提姆为了确保杰森能看见这些小说,特地跑了庄园一趟(发现杰森受伤后布鲁斯强烈要求他在养伤期间暂住庄园)。
杰森,不出意外,正呆在图书馆内,窝在沙发上读着一本大卫艾丁斯的《钻石王座》。斯莱德坐在他的身边,手里面也有一本书。
提姆无视斯莱德投过来的视线直冲到杰森面前,“Jay!你绝对想不到我发现了什么!”
杰森惊讶地抬头看他,“提米?你怎么来了?”
提姆将手上的电脑塞给他。
“你到底要我看什么?”杰森合上书,扫了他一眼后接过电脑。一旁,斯莱德也凑过来。
提姆压住想要抬起的嘴角,这正是他想要达到的目的,“你看了就知道了。”
画面停留在提姆特地打开的小说页面上,最上面是加粗的小说名字,下面是一长串的标签。提姆几乎能看见杰森眼睛一行行地阅读那些标签,不出意外,他兄弟的嘴角很快抬起来。
“Oh my God,”他几乎毫不掩饰自己声音里的不怀好意,“斯莱德,你一定要看看这个。”
而对比之下,斯莱德的嘴角并没有抬起来,干巴巴道,“假如你还没有发现,我已经看见了。”
“噢不,你一定要看到。”杰森在‘看到’这个词上加重语气,“为了以防万一你没看见,让我来给你读一下。”
“小说名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他读到。
斯莱德闭上眼睛。提姆掐大腿,不能笑,不能笑。
“标签,Deathhood,童话故事、Prince!Red Hood、Butler!Deathstroke*,生日聚会、假面舞会。”
“小说的简介,噢this is fucking gold,你必须要听听斯莱德。”杰森的嘴角咧开,读到,“泰勒是哥谭国都王室的一个下人。他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父母都是下人,但却早早地病逝,抚养他长大的是他的叔叔,皇宫内的大管家。但在泰勒十六岁时,连他的叔叔都在一次外出后意外身亡,从此他就有了这个丧钟的称号,因为所有靠近他的人都会遭受意外。”
“所有人都不愿意靠近他,但泰勒从小就看遍了王宫内举办的各种宴会,里面的一切都如此明亮光鲜,他真的、真的想参加一次这样的宴会,哪怕他下辈子都继续呆在昏暗的厨房。”
“安东尼是国王的长子,整个哥谭国都唯一的王子。他最喜欢的礼服背后有一块红色的兜帽,因此被爱戴他的民众昵称为红头罩王子。恰好,安东尼的二十一岁生日要到了,他要开一场盛大的假面舞会......”
杰森满脸笑容地跟斯莱德对视,“你看,整整六千字,五百三十个kudos,证明有很多人喜欢小说的世界观。”
而斯莱德满脸忍耐,“是的,我看见了。”
提姆一屁股坐到旁边的沙发上,看杰森靠向斯莱德,“你觉得怎么样,honey?”他的语气虚假甜蜜到连提姆都打了个冷颤,“我们要不要一起读读?”
“我反对有效吗?”斯莱德反问。
“当然没用。”杰森毫不犹豫。
提姆终于没忍住幸灾乐祸的坏笑。
于是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杰森都强行让斯莱德跟他一起阅读,遇到喜欢的剧情甚至还会大声读出来。当第一篇小说读完后提姆适时地抛出第二篇。
第二篇的设定其实还挺正常,有问题的是描写。
提姆强烈怀疑背后作者不是一个从没有真正上床经验的小孩,就是一个......well,有点难说。
杰森的目光快速扫过,很快就在某些地方顿住,眼睛慢慢瞪大,然后爆出大笑。
“不要读出来。”斯莱德还试图阻止。但已经晚了,杰森已经超级大声地念出来。提姆哪怕已经读过一遍,仍然嘎嘎笑出声。
“丧钟掏出了他的大棒。”
杰森的声音因为笑意不断颤抖。斯莱德一手盖住眼睛。提姆捂着肚子笑得无法呼吸。
“红头罩的眼睛慢慢瞪大,那简直就是一个被丝绒包裹的金刚条,巨大的水滴从前端滴下,大到砸在地上时发出清晰的啪嗒声——”他没能读完,因为笑得没保持住平衡差点滚到地上。
“继续啊。”提姆边擦眼泪边喘气,“后面还有很多呢。”
因为那篇小说足足十万字,是个大长篇。
因为第二篇太长,不管再有趣提姆后面都逐渐忽略沉浸在用手机回复邮件中。让他重新抬头的是一声咳嗽,只见杰森不知何时已经没有在看电脑屏幕了,而是靠在沙发背上,眼皮在打架。
提姆不敢相信自己这时才发现他的脸颊比平时红一些,额头上有一层薄薄的汗水。
杰森发低烧了,提姆意识到,大概率是因为伤口感染,哪怕有抗生素,身体本身的防御机制也会让他病上个几天。
斯莱德将电脑从杰森的手上拿走,哪怕对方立刻发出抗议。
“你的眼睛应该休息一下了。”斯莱德弹舌,“假如你非要读小说,我可以读给你听。”
提姆将自己的电脑收拾进包里,悄悄站起来。他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加入,什么时候应该离开。
“读什么?”杰森没有睁开眼睛,因此也没意识到提姆的离开,“假如你想靠其他小说找回自尊,我才不听。”
“我有这么幼稚吗?”斯莱德啧道,“放心,是你会喜欢的。”
在提姆离开图书馆合上门前,他看见斯莱德从书架拿了一本书坐回沙发,翻开,读道,“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本质上就是5加1,有五次蝙蝠家的成员不小心撞见杰森跟斯莱德的相处,有一次杰森主动把斯莱德带到了庄园
*是某网站上的标签,感叹号前面是身份,感叹号后面是人名,这个小说里面红头罩是王子,丧钟是管家
*傲慢与偏见的开头第一句话
以及,灰姑娘背景的小说真的存在lol
不是钟桶,原作是杰森X迪克,杰森王子大蓝鸟是管家,名字叫Not another Cinderella story,作者GraySonOfGotham,感兴趣去康康,写的挺好的!
迪克站在哥谭Bowery的一家Trader Joe's*内。
这是他今年第二次出现在超市(已经五月份了)。
七年前二代罗宾受伤后迪克就毅然放弃布鲁德海文的警察职业回到哥谭,因为他当时唯一的弟弟身受重伤,布鲁斯没有受伤但是却心理崩溃一度不愿穿上蝙蝠侠的制服。阿福能够照顾好他们两个,但是迪克得多混账才会心安理得地让阿福一个人撑起所有。于是他永久搬回哥谭,在市中心开了一家健身房。
所以说,就算迪克真的要去超市,他也该出现在市中心的某个超市,而不是Bowery被抢劫到门口甚至站着配枪保安的超市。更别说迪克几乎从来不去超市。阿福每两周会来他的公寓一趟将急冻柜塞满预制好的食物,那些吃完后迪克就会叫外卖,一直撑到阿福再次过来。
阿福原本这周就要过来,但是他请假回英国了。
迪克原本可以叫外卖,但是他楼下最喜欢的那家泰餐也关门了(现在是泰国的......万佛节?开着餐厅的老板一家人一周前都回泰国了)。
他当然还有别的外卖选择,但是迪克突然特别特别要吃金边粉,除了楼下那家以外他唯一知道味道不相上下的就只有Bowery的一家泰国菜,而那家餐厅不送外卖。
他纠结许久后还是专门跑来吃了。吃完后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早餐麦片昨天就已经吃完,牛奶已经过期三天了(因为阿福没有给他带来新的牛奶),他喜欢沾牛奶吃的奥利奥也没了。正好,Bowery吃饭的这家泰餐馆隔壁就是一家Trader Joe's。
迪克走进超市。
迪克已经是二十八岁了,是个big boi,不管家里人信不信但他真的知道怎么逛超市。不然他在布鲁德海文的那几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外卖说到底也只能吃那么多回。
迪克在超市门口张望。先拿购物车,是的,先拿购物车。他从门口拖出一辆红色的购物推车,缓慢地顺着人流走进去。